郑州市市长侯红: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深走实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21-05-25 11:28  

2019年8月,国家公布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郑州名列其中。2021年,河南省评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郑州市案例再次入选。近日,郑州市市长侯红从创新角度,向记者介绍了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问:郑州市成功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以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支撑营商环境优化方面做了哪些探索和创新?

答:近年来,我们抢抓成功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机遇,聚焦“信用郑州”建设,探索走出了一条以信用促发展、优服务、强根基的新路子。

第一,建机制。郑州市以制度建设为先导,相继制定《郑州市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郑州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等制度方案,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员、考核办法、信用信息共享、“红黑榜”发布、信用修复等机制,构筑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骨架”。特别是《郑州市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推动了失信主体依法进行异议申诉和信用修复进程。目前,环保、交通等领域率先实行信用修复和约谈机制,已有上万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第二,拓平台。郑州市社会信用平台已在全市政务云平台上部署并嵌入政务服务审批系统,实现了对信用信息征集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畅通了省、市、县三级的信息共享渠道。目前,市信用平台共归集信用信息21.9亿条,其中“双公示”信息153.9万条,并通过“信用中国(河南郑州)”网站向社会和共享单位提供综合查询服务,基本实现了行业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第三,强监管。郑州市20多个部门在食品药品、住房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出台信用分级管理制度,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创新实践,将联合奖惩系统嵌入四级联动审批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政府行政事项管理中普遍使用信用核查。仅2020年,信用核查达2.5万余次。

第四,重应用。一是抓应用场景拓展。探索创新“信易批”“信易贷”“信易保”等应用场景;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实施“容缺受理”,打造“信用通”服务模式;上线个人信用分“商鼎分”,开通“信易租”“信易医”“信易游”等各类激励场景,与杭州“钱江分”互联互通。二是抓创新试点示范。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范,形成了交通管理失信案例调查和信用修复制度等各具特色的亮点经验。三是抓政务诚信引领。印发实施《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诚信履约机制的通知》,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做表率。同时,大力推进国企拖欠治理工作,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第五,造氛围。充分发挥市属媒体及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坚持每年举办社会信用大讲堂活动。2020年以来,郑州市以《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主题宣传为契机,开展“六进”宣传活动;同年7月,市信用办发布《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蓝皮书》,集中展现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

问:2020年,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防疫战线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您能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吗?

答: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郑州市积极发挥信用建设在防疫战线支持作用,为全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贡献郑州信用力量。

首先,出台政策,打好基础。郑州市迅速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信用相关政策的通知》,对防疫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组织在政府政策扶持、评优评先等方面进行信用激励,对中小微企业因疫情造成的失信记录,暂不纳入市信用平台公开公示。

其次,做好奖惩,重视监管。防疫期间,郑州市信用办归集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红名单信息和个人良好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河南郑州)”网站发布,信用优秀个人可在图书借阅、养老、医疗、租赁、出行、信贷、旅游等方面享受相应便利优惠。

第三,拓展“信易+”,搭建平台。市信用办联合五家保险机构开展“信易保”,重点保障企业因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封闭或隔离所导致的经营损失及相关支出,让诚信企业优先享受在承保、核保、核赔时的更多便利和优惠。积极推动落实河南省“861”金融暖春行动,目前已推荐入库优质中小微企业405家,企业获得贷款金额合计30.3亿元。

第四,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在“信用中国(河南郑州)”网站开通防疫工作专栏,宣传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知识和郑州防疫工作进展状况,公示防疫物资供应企业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相关承诺。

问: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向“深水区”,下一步郑州市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答:下一步,郑州市将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起点,以打造“诚信郑州”为目标,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推动信用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继续推动《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落地落实,认真做好郑州市社会信用建设“十四五”规划起草、编制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信用建设政策制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用平台建设助推信息归集共享。加快对现有信用平台升级改造,着力推进联合奖惩系统嵌入部门业务系统,形成联合奖惩自动化、常态化机制。加快出台《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推进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机制建设和“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信用信息“应报尽报、应归尽归、应示尽示”。

三是进一步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把握好法治原则,进一步创新事前、加强事中、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规范和完善失信约束,推广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各类信用产品,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

四是进一步推进“大数据+信用”“信易+”应用创新。继续创新“信易+”应用场景,推进医疗健康、家政服务等领域信用建设,鼓励市场化资源融入地方信用激励场景。推进“信用+金融”,突出做好“信易贷”工作。

五是进一步推进第二批社会信用示范单位试点建设。组织第二批16家商业街、企业或园区试点单位探索社会信用建设和企业党建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有效结合。以“信用园区”管理服务公共平台为依托,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转变园区政府治理体系,广泛对接社会信用资源,开拓信用促进企业发展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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