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大小事 | 1月社会信用动态回顾
来源:源点credit  时间:2021-02-04 14:36  

头条

1月,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该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是“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对新时代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快实现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1月11日,人民银行公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继2013年3月15日《征信业管理条例》、2015年《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后,征信行业迎来的又一重磅新规。《办法》共七章46条,对信用信息范围、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使用、安全、跨境流动和业务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清晰界定了信用信息,并强调要加强个人和企业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保障信息安全。

1月18日,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工作工作报告。明确,突出抓好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实现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努力构建长效治本机制。

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2021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综合司司长严鹏程发言并答记者问。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表示,将进一步推行公正监管,加快完善优化营商环境“1+N”法规政策体系,及时修订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规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有效做法;综合司司长严鹏程表示,要加强市场监管,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1月20日,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分析认为,在此次监管办法落实之后,非银支付牌照的审批或有望重新开闸,同时条例还提到反垄断监管,从目前非银支付市场来看,头部两家机构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超过监管规定的三分之二标准线,但仍需进一步界定。

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将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介绍说,此次修改行政处罚法,坚持为行政处罚权行使定规矩、划界限,为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作了一系列针对性规定。

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举行“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田地表示,人民银行以推进征信市场高质量发展为抓手,积极发挥征信在保市场主体工作中的作用,主要成效包括发展信用评级市场,对近400家发债企业开通了信用评级绿色通道,对477支疫情专项债券开展了信用评级,涉及债券规模7380亿元,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央行内部(企业)评级结果运用,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各地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信息应用,全国各地共建设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系统209个。

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旨在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

1月30日,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发布了2020年“诚信之星”,包括3个集体和9名个人,国网南京供电公司石城供电抢修服务队、山东康力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汽车站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镇河东村党支部书记王福国、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冷友斌、浙江省建德市乾潭镇陵上新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吴光潮、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花石乡大湾村党总支第一书记余静、福建盼盼食品有限公司总裁蔡金钗、湖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汪勇、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吉兴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谢运良、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宗富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裴忠富、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路生梅。

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提到信用14次。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政策动向

1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提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四大举措,进一步打通落实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会议提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是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也是应对严峻复杂形势、促进经济稳定恢复的重要举措。此次会议听取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会议指出,去年在极为困难条件下新设市场主体2000多万户,逆势大幅增加并保持较高活跃度,离不开营商环境持续改善。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力度,放出活力,管出公平公正,服出效率。

1月,十部门联合发文,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等6方面对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

1月6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其中提到,各省级医疗保障局、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必于2020年年底前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制定印发相关政策文件,并在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集中采购平台公示《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2020版)》。

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了2021年重点工作。今年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人民银行将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稳步扩大金融双向开放,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21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部署了2021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要求2021年,要通过加强外汇形势监测评估,密切关注疫情等外部冲击影响,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坚持风险中性原则,打击外汇投机行为,加强市场预期管理和宏观审慎管理,避免外汇市场无序波动,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的同时,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股票、债券资金管理,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改革外债登记管理,着力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1月6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发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公布了包括“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在内等23大类研究领域,共计1910个课题条目。其中,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课题条目共8条。

1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管理,规范指导和系统提升市场主体统一代码赋码工作,确保统一代码覆盖全面、应用稳定、终身唯一。

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召开2021年工作会议。会议传达2021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上海总部主要工作,分析当前履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上海总部党委书记刘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总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作工作报告,上海总部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上海总部各部门、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起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存及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明令禁止刷票、刷量、刷评论及制作虚假账号等破坏互联网诚信体系的行为。

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召开2021年工作会议。会议传达2021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上海总部主要工作,分析当前履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

1月,司法部发布《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要教育引导广大司法鉴定人立足公益属性,践行为民理念,恪守职业操守,依法公正诚信执业。办法要求,要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诉讼活动、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着眼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开展大规模培训,全类别覆盖,全员参加,持续提高司法鉴定人整体素质。司法鉴定人应当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活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积极组织本机构司法鉴定人参加教育培训。

1月,银保监会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证监会制定了《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工作规程》总结了前期风险企业债务问题特点及债委会运行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现有债委会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

1月,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提高企业开办便利性、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企业名称的权利,进一步释放企业名称资源,简化企业名称登记流程,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良好市场秩序,确保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1月18日,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工作工作报告。会议强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为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市场监管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标对表党中央大政方针强化落实措施,全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1月20日,国家文物局官网刊发了《关于印发<文物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文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试行规定》明确,各级文物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主体责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班子成员中分管负责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统计人员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责任。

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有序做好法定税费征缴工作,确保不增加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会议要求,要做好法定税费正常征缴工作,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因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使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增加缴费负担。今年所有省份要保持社保费现行征收方式不变。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保缴费业务流程,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7月底前实现企业缴社保费基本能网上办理,年底前实现个人缴费基本能“掌上办理”。创新措施,充分保障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缴费顺畅便捷。加强社保费征收情况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1月22日,国家网信办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月22日起施行,重点强调打击虚假信息、虚假流量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比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的原规定,此次发布的新规定条目增加至23条,特别针对部分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律和他律意识淡漠、缺乏内容审核把关机制等问题,增加了相应监管内容。

1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被市场认为是解决银行间、交易所两大市场分割,推动信用债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举措。市场人士认为,继发行方式统一后,信息披露标准的统一是公司信用类债券规则统一的又一制度性建设,是我国完善债券市场法制,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道路上的重大进步。

1月22日,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20年末,全国民营企业贷款余额是50万亿元,同比增长14%,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3万亿元,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8.1个百分点。但是市场上仍然存在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梁涛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制度举措,重点是推进政策的落实,关键是分类施策,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服务规范》(GB/T 39678-2020),将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共8章,分别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定义与术语、基本要求、设施保障、服务提供内容及要求、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相关事宜,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也可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基地(集聚区)服务规范依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举行“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罗延枫主持发布会,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谢丹、征信管理局副局长田地、征信中心主任张子红、西安分行行长魏革军、营业管理部主任杨伟中、重庆营业管理部主任马天禄介绍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新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发展”有关工作情况。

1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规范旅游客运许可管理。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供求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完善包车客运运力投放规则。对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资质的市场主体,相关许可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规范客车使用性质登记管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建立客运企业和车辆信息比对核查机制,共享道路客运经营资质、车辆使用性质信息。

1月,中国气象局制定出台《气象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四项证明事项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气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

1月29日,商务部召开2020年商务工作及运行情况专题发布会,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司长朱小良表示,在提升传统消费方面,将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深化汽车流通放管服改革,鼓励开展汽车下乡和汽车、家电、家具以旧换新。在培育新型消费方面,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完善新型消费发展环境,健全相关规范标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月2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应当结合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的特点,客观公正出具评级意见。

地方资讯

1月4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确定按照稳步推进、协同高效的原则,自2021年1月起在全省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方案提出,选取建筑行业、检验检测行业、特种设备生产行业等30个新增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将全省行业综合许可范围扩展至50个行业。依照规定动态管理《山东省“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对许可事项变动调整为1项的行业,不再实行“一业一证”改革。

1月5日,江苏省公安厅与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出《江苏省涉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用户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从2021年2月1日起,对非法贩卖、倒卖手机卡人员以及为诈骗分子提供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互联网等技术支持的通信用户,实施限制管理,除了将其纳入不良信用“黑名单”,还将分级管理,在限制周期内对上述用户停办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

1月,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针对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行为进行重点治理,坚决维护基金安全,守护百姓的“救命钱”。

1月5日起,沈阳作为第一入境点的入境人员实施 “14+7”天集中隔离观察,对沈阳市作为第一入境点且目的地为外省、省内外市的入境人员,实施“14+7”天集中隔离观察,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2次血清抗体检测,食宿费用自理。强化离沈管控,加强离沈通道联防联控,加大查控力度,对驾驶、乘坐交通工具或以其他方式违反规定擅自离沈,导致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1月7日,浙江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浙财函〔2020〕298号),《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通知》强调,将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模型。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统一标准设置“政府采购诚信分”,总分为1000分,由基本情况、公共信用情况、诚信记录和用户评价等一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下各设若干个二级指标。政府采购诚信分为A、B、C、D、E五个级别,其中A级为政府采购红名单。政府采购诚信级别划分和诚信分计算标准详见附件,并将根据运行情况不定期更新,同步公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

1月7日起,为加快推进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2021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申报工作正式开始。

1月8日,从浙江省财政厅获悉,浙江省农业担保联盟正式成立,将着力打造农村金融服务新生态圈。联盟成立以后,将定期发布行业和政策信息,促进会员间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分享;发布业务数据统计,组织农业农村产业、担保、金融行业专题调研、政策研究;优先支持农业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建立农业担保数据交流平台,为合作业务提供征信和风险排查服务,共享大数据风控技术应用,在联盟内实现业务流程线上化。

1月,辽宁省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针对直接面向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政府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实现政务服务“一次可办、一次办好”。

1月,四川省成都市科技局审议通过《成都市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通过多项创新举措,将进一步加强科研信用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根据《规定》,失信行为记录对象为参与科技项目的申报人员、承担人员、咨询评审评估专家等自然人,以及申报单位、承担单位、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法人机构;科研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是指违反相关科研诚信管理规定并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行为;严重失信行为是指科研不端、违规、违纪或违法且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行为。

1月,青海省政府审改办、青海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青海省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印发的《青海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群众和企业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相关行政事项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

1月14日,北京市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行动计划。

1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从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简化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个方面出发,进一步释放企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

1月23日,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十四五”时期,北京将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陈吉宁表示,今年,北京将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全面落实“两区”251项开放改革举措,加快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投资贸易服务体系。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和最佳实践,探索实施供地、融资、人才、技术、数据等要素配置的突破性政策。同时,将开展跨境数据流动试点,打造国际信息产业和数字贸易港。加快自贸区各片区组团建设,推动首都机场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提升、大兴机场综保区一期封关运行,着力推动中德、中日等国际创新合作园区建设。

1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严厉打击违规行为。针对采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申购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住房建设部门将对其采取停止使用深圳市“购房意向登记系统”以及合同网签系统三年、停止在深圳市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资格三年、停止在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三年,以及将相关失信行为推送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者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五项措施。

1月,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预警机制、信用监管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行业动向

1月6日,中国改革报社、宏观经济管理编辑部在全国联合开展“国家一级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承诺书示范性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启动,为加快推动信用承诺工作,此次活动的征集阶段于2021年1月6日启动至1月22日结束。征集阶段结束后,主办方将对收到的承诺书进行筛选评审,并发起网络投票,在结合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的基础上,择优选出行业信用承诺书示范性案例。

1月,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发表报告称,中国近期建立银行业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新规,对银行具有正面信用影响,但对房地产开发商具有负面信用影响,原因是后者销售增速及流动性将因信贷渠道受限而转弱。

1月,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近日发表报告称,中国商务部等12部门近期联合印发通知,通过鼓励购车、改善汽车设施建设、优化汽车服务以促进农村地区汽车消费。这对中国汽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和汽车经销商均具有正面信用影响,因为汽车需求增长将支持行业汽车销售的增长。

1月12日,协会会同证监会债券部、机构部对日前参与中国铁路投资公司债券项目、中核资本控股公司债券项目招标发行的12家涉嫌低价竞争的证券公司进行了现场约谈。协会明确,各承销机构应按照《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修订过程中形成的行业共识,着手研究完善报价内部约束机制,树立权责对等和卖者有责意识,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地开展尽职调查等承销工作,高质量执业。对于明显低于成本、造成市场恶劣影响的行为,协会将在证监会有关部门指导下进行自律调查。

1月29日消息,近日,民政部对商联国际非营利组织服务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据了解,商联国际非营利组织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向民政部报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2019年度工作报告,接受2019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民政部对商联国际非营利组织服务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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