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和乡镇(街道)名单公布
来源:新华信用  时间:2020-05-13 16:01  

新华信用郑州5月12日电(分析师郭海喆)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公布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和乡镇(街道)名单。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8家 “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和巩义市竹林镇等3家为“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榜上有名。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信用郑州”建设,按照《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郑政办〔2016〕79号)和《关于组织申报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郑信用办〔2017〕9号)等文件要求和安排,有关单位自愿申报,扎实推进,积极参加辅导,主动承担重点难点任务,并结合实际积极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推进郑州市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郑州市信用办经信用核查、专家评审、信用郑州网上公示等环节评估验收合格,确定了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和乡镇(街道)名单。

据悉,“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包括: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郑州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河南丁之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储备库、郑州颐和医院、河南省视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包括:巩义市竹林镇、新郑市观音寺镇、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

通知要求,各示范单位和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探索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做法,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示范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

通知同时要求,郑州市相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单位和乡镇(街道)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总结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向市信用办报告。市信用办将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对相关示范单位和乡镇(街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评估,并对示范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