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设,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员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招用执法辅助人员10名,具体招用岗位要求见《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用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无犯罪及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能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自愿从事执法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5.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1990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和要求
招用工作依据“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招用”的原则,按照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招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9:00—9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用采用线上系统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zzrsks.com.cn/。点击“公开招用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3. 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照片应为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2025年9月15日9:00-9月18日17:00。考生报名后,招用单位根据招用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改报岗位、更换照片、修改信息及补充资料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18日17:00前,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招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或违反相关纪律的,一律取消招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5年9月19日17:00前。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报考者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或放弃参加考试的,已经缴纳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回。
3.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在2025年10月9日9:00至2025年10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证件不全者禁止进入考场。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交通执法”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拟招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在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交通执法”栏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当天,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承诺书》(附件2)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若考试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并列,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因体检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对拟录用人员的教育经历等情况进行核实,核查简历真实性,并由本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征信报告。
4.面试结束后至公示前,因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情况,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招用人员,在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交通执法”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招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招用条件的,取消其招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发现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用的,办理招用手续。
本次招用人员不属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拟招用人员携带相关资料与用人单位指定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派遣至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371-58555630
五、其他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络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签约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用资格,已缴纳考试费用的,不予退回。
2.本次招用所涉及事项及其通知、公告,均以报名系统及公告网站中提示、通知、公布内容为准。因不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个人邮箱及相关网站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所提交的个人联系电话、个人电子邮件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次招用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招用主管部门无关。
4.咨询电话:0371-58555629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2025年9月12日
附件:1.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用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诚信承诺书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