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法支队管城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富国路段时发现三辆大件运输车辆,执法人员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在出示执法证件后让三位驾驶员出示大件运输许可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三名驾驶员表示该次运输没有取得大件运输许可证,驾驶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件,运输车辆也未取得许可,执法人员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五条,依法对该三辆大件运输车辆进行暂扣。由于运输公司和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此次运输并没有护送车辆。为保证扣押车辆和道路车辆行人安全,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管城大队出动交通运输执法车3辆,地方护送车辆2辆,执法人员8名、交警1名、地方护送人员5名,一路护送涉案车辆至超限站。行驶过程中,执法人员密切关注路段路况,采取鸣笛示警、喊话提醒等方式提醒后方车辆保持车距和车速,所有车辆严格按要求匀速、低速行驶,保证运输安全。
鉴于该车辆运输公司和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管城大队于当日下午及时约谈了该运输公司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及涉案司机,告知其大件运输的危险性、承运大件货物需要办理大件运输许可证并配备护送车辆等具体法律法规知识。该公司负责人和涉案司机表示会认真按照相关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大件运输许可证,并找专业护送车队护送大件运输车辆。
随后,执法支队管城大队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对三辆大件运输违法车辆行政处罚共计56300元。
下一步,执法支队将在巩固前期违法超限超载治理阶段性工作成果基础上,持续开展对大件运输车辆的现场执法、非现场执法以及对源头运输企业的重点监管,确保大件运输事中事后安全,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保障。(治超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