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支队中原大队开出郑州首张安全 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9-04 09:42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全面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为消除道路货运安全隐患,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运输环境,近日,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原大队对河南引航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违法行为,开出了郑州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第一张罚单。

近期,中原大队对河南引航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名下豫A2907H号货车在2024年6月3日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中原大队于2024年6月19日约谈引航公司,责令其立即改正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合法装载运输,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引航公司承诺自觉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但是2024年7月30日,荥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抄告该公司名下豫A3017N号货车再次出现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中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进行立案调查,于8月30日对该公司负责人作出了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公司已接受处罚,并承诺立即改正。

下一步,中原大队将继续实行路面严防严控,持续巩固日常治超执法和专项治超行动成效,进一步创新治超新模式,坚决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中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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