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执法支队接到部分群众反映新郑机场航站楼及周边存在“黄牛”揽客、非法营运现象。为进一步提升机场航站楼及周边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治理,执法支队航空港大队按照石秀田副市长7月30日视察机场航站楼整治“黄牛”非法揽客的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出“2+4+N”联合执法机制,大力提升交通执法整治成效,着力构建场站联合治理新格局。
一是制订工作方案。执法支队牵头制定了《关于深化机场航站楼及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工作暨建立交通违法联惩联诫工作机制的方案》及《联合执法工作职责分工》,在方案中明确“2+4+N”机制,即公安人员2名、交通执法人员4名,配足N个执法辅助力量,在机场航站楼及周边建立“基础作战单元”,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联合执法工作职责分工》,联合执法工作由交通执法支队航空港大队负责牵头,公安和执法辅助人员密切配合。交通执法负责对车辆违规违法营运行为的执法和处罚,公安部门负责拦截进出港区机场高速和机场航站楼的疑似非法营运车辆以及对喊客揽客“黄牛”的执法和处罚,机场管理部门辅助公安部门对航站楼内“黄牛”喊客揽客行为进行治理。
三是强化联合惩戒。交通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之间移交的案件,建立移交查处反馈机制。对于“黄牛”为了喊客、揽客而实施的寻衅滋事、妨碍公务等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刑侦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对违法较多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约谈其公司负责人并抄告到属地管理部门,同时将严重交通违法信息共享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提升交通违法惩戒效果。
自7月30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至8月9日,支队共查处各类车辆24台,其中巡游出租车12台,网约车2台,非法营运车10台,移交派出所喊客揽客配客“黄牛”2人。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完善“2+4+N”联合执法机制,凝聚执法管理合力,提升执法效果,为群众创造平安有序的出行环境。(航空港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