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当前治超工作严峻形势,强力整治“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4月24日上午,市执法支队召开治超工作适用《安全生产法》部署会议,在认真分析当前治超工作形势及存在问题的同时,就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强化统筹协调,在治超工作中对“百吨王”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适用《安全生产法》处罚、提升监管效能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
治超大队大队长刘智勇首先宣读了《关于在治超工作中适用《安全生产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对相关执法程序和执法分工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法制科负责人吕浩然就《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条款及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有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最后,李海琛支队长就此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大队要清醒认识当前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认真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深刻反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力运用《安全生产法》促进安全生产,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落实好交通执法机构监管责任,尽职尽责,实现安全生产监管闭环,切实负起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运输企业以及广大执法队员的责任;二是严肃追究,严管重处。各大队要对“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等各类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切实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依法严管严查严处。对于拒不整改、屡犯不改的运输企业推进行刑衔接,增强监管有效性和执法威慑力,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三是及时总结,形成合力。各大队要组织精干执法力量推进工作落实,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以“执法工匠”精神,查一批漠视安全的“祸首”,办一批滴水不漏的“铁案”。同时,围绕最简洁、最实用、最高效的目标,推动案件全周期有效管理、全链条有序衔接,公布经典案例,形成长效机制。(治超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