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超限超载车辆非现场违法处理指南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7-28 09:34  


第一部分

处理室地点及联系方式

 

普通公路超限超载车辆非现场违法

受理事项:普通公路违法查询、违法处理、申诉受理

各县(市、区)处理室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1、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超限超载处理室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15号一楼处理大厅

电话:17637176183

2、荥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

地址:荥阳市国泰路与惠民路交叉口

电话:0371-64667162

3、新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

地址:郑登快速路新密巩楼超限站

电话:0371-67200689

4、新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

电话:0371-62631716

地址:S323线与郑许路交叉口北500米路西

新郑市观音寺公路超限检测站违章处理室

电话:0371-62453100

地址:新郑市S103线观音寺镇林庄

新郑市郭店公路超限检测站违章处理室

电话:0371-85012206

地址:新郑市G107线郭店镇连环寨桥北路东

5、登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

地址:中岳大街1100号(嵩阳路与中岳大街西北角)

电话:15225150892

6、中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

地址:中牟县解放路17号(官渡大街与解放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电话:0371-62158016

7、上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

地址:上街区济源路与淮阳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

电话:0371-68123097

8、巩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320号(原运管局办公室)

电话:0371-64135889

 

第二部分

违法信息查询方式

普通公路违法查询

普通公路违法超限运输信息查询请直接到我单位所属各县区超限超载处理室上门查询。

提醒:不接受电话查询。


上门查询违法情况需提供资料

一、运输公司车辆查询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个人车辆查询

1、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行车证复印件

三、委托他人查询

1、车主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2、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行车证复印件

 

 

第三部分

违法处理需提供资料

一、运输公司车辆处理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签字、按手印)

3、公司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加盖公章)

5、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签名、按手印)

6、车辆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签名、按手印)

7、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签名、按手印)

8、司机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司机签名、按手印)

 

二、个人车辆处理

1、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签名、按手印)

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车主签名、按手印)

3、车辆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签名、按手印)

4、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签名、按手印)

5、司机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司机签名、按手印)

 

三、委托他人处理

1、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签名、按手印)

2、授权委托书(车主签名、按手印)

3、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车主签名、按手印)

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签名、按手印)

5、车辆行车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签名、按手印)

6、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签名、按手印)

7、司机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司机签名、按手印)

 

备注:

1、每处理一条违章,需按要求准备一套材料。

2、在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支队超限超载处理室缴纳罚款时,请携带银行卡,不接受现金。

 

第四部分

异议违法数据复核--申诉受理需提供资料

一、疑似套牌


A、企业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标明“与原件一致”、委托人签名、按手印、留手机号)

4、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5、行车证原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委托人签名、按手印)

6、车辆当天不在现场的GPS证明或者收费公路票据、固定超限检测站检测单据、交通或交警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注明“以上GPS数据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加盖提供GPS服务的公司公章和与运输企业公章)。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购车时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委托人签名、按手印)

8、车辆彩色照片2张(1张车头(显示车牌)、1张全车45度侧身(显示车牌、轴数))


B、个人

1、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车主签名、按手印、留手机号)

2、情况说明(车主签名、按手印)

3、行车证原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车主人签名、按手印)

4、车辆当天不在现场的GPS证明或者收费公路票据、固定超限检测站检测单据、交通或交警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注明“以上GPS数据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加盖提供GPS服务的公司公章和车主签名、按手印)。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购车时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委托人签名、按手印)

6、车辆彩色照片2张(1张车头(显示车牌)、1张全车45度侧身(显示车牌、轴数))


C、特别说明

为服务便民,简化手续,若当事人认为申诉车辆与非现场抓拍车辆的品牌、颜色、外观存在明显不一致时,可电话联系各执法部门处理室预审核。

 

二、车辆轴数不符

A、企业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标明“与原件一致”、委托人签名、按手印、留手机号)

4、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5、行车证原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委托人签名、按手印)

6、购车时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委托人签名、按手印)

7、车辆彩色照片2张(1张车头(显示车牌)、1张全车45度侧身(显示车牌、轴数))

B、个人

1、情况说明(车主签名、按手印)

2、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车主人签名、按手印、留手机号)

3、行车证原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委托人签名、按手印)

4、购车时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委托人签名、按手印)

5、车辆彩色照片2张(1张车头(显示车牌)、1张全车45度侧身(显示车牌、轴数))


三、其他情况

A、车辆报废、黄标

若车辆已报废、黄标,请当事人另提供报废证明、黄标证明、登报声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标明“与原件一致”、委托人签名、按手印、留手机号)

B、车辆丢失或法院冻结

若车辆丢失或法院冻结,请当事人另提供公安部门或法院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第五部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第六部分

授权委托书,请下载填写,查询和处理时务必携带。

各地市高速处理联系方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