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路管理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郑州市公路局  时间:2019-02-21 16:25  


2018年,在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和省厅公路局、市交通局的领导下,我单位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和考评机制,不断深入探索解决干线公路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圆满完成了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保持和提升了郑州公路的良好形象。现将我单位2018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情况

(一)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郑发〔2017〕14号),以及《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工作要点的通知》(郑交法〔2018〕83号)等文件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了以局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党委书记为政委、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实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各负其责、上下一致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负责、部门参与、齐抓共管、层层推进”工作格局。定期召开局党委会议和专题会议,通过集体讨论安排部署行政决策,研究解决干线公路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吸收专家和法律顾问参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二)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持续贯彻落实郑州市公路管理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权责事项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五单一网”制度改革配套机制》等文件,以“精准化改革、精细化管理、集成化服务、立体化监管”为核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今年,根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梳理规范工作的精神,和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全局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向市政务办申请取消、合并行政权责清单事项,理顺了管理权限。全年申请合并行政许可2项,取消行政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同时,根据市政务办和市交通局要求,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8年,我单位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0件。一是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推进一口受理工作,明确、细化岗位职责和办理时限,协调推进业务办理信息相互衔接和校验核对,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二是落实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行政许可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行政许可相关信息。三是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报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梳理情况的通知》,对审批服务事项所涵盖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在《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省市县三级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基础上,编写我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做到同一审批服务事项主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型、事项编码、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表单内容统一,为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夯实基础。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和法治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着力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将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关系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为重大决策事项,纳入重大决策程序。二是重视发挥法律顾问“智库”“外脑”作用,稳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我单位自2005年开始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全局法律事务,在重大行政决策、突发事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和诉讼等工作中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把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听取法律专家意见建议,保证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全年法律顾问参与诉讼案件6起,采纳法律意见12件。三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认真审核我单位发布的各类文件、法律文书、合同,备案文件报备及时规范,所附资料齐全,备案及时,做到了备案率、及时率达到100%,做到了有文必审,有件必备。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结合干线公路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2018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准确把握2018年服务型行政执法面临的新形势,分析实情、找准短板、夯实基础、强质提效,顺应改革。二是大力开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修订)》、《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修订)》、《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和《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使用说明》,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纠纷的发生。三是扎实开展调研活动,以5年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进情况为主题,以执法中服务理念的融入程度、柔性执法方式的运用水平、利用“互联网+”创新监管方式的具体举措、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等4个方面为主要内容,开展认真细致的调研活动。四是持续推进创新发展,将“放管服”改革要求,作为推进工作的新支点、契合点,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网上服务、执法信息共享。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开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单位在全局范围开展行政指导案例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同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省、市政府法制办以及交通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文书范本,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文书式样,有效保证了执法案卷质量。二是根据《郑州市公路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等要求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提升了公信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强化投诉监督,提升服务质量。我单位在门户网站及办公楼区域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上级单位、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四是强化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行政”。信息公开是增加行政透明,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提升行政机关公信力的基本要求。我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部门、公开的方式方法、受理范围及程序、注意事项、相关要求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及门户网站,公开了我局行政权责清单、执法流程、具体行政行为办理结果及规范性文件等内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公正规范。

(七)加大干线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路产路权巡查保护。路产巡查支队是基于路政、养护联合巡查的基础上成立的,成立以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日常巡查制度,同时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和微信平台,建立快速信息传递和快速反应机制,在路产路权保护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今年发现并函告执法部门查处违法事件70余件;发现并通知养护部门处置公路水毁、病害等220余处;清除路面障碍物60多处,保障了路产设施的完好和道路的安全畅通。

二是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检查。对郑州市辖区内国、省干线各类损坏、侵占、污染、占(利)用、挖掘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及非法公路标志、标牌进行详细排查,登记造册,并函告至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或其他执法机关依法查处。突出过城(乡镇、村)路段排查。协同执法部门规范集市贸易,将集贸市场迁至公路以外;禁止在公路上随意摆摊设点,清理过城(乡镇、村)路段公路界内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及公路用地界外一定范围内的堆积物;净化过城(乡镇、村)路段路域环境,解决过城(乡镇、村)路段的排水问题,确保干线公路干净、整齐、无堆积物。2018年,我单位协助执法部门处理干线公路涉路违法行为共1095起,最大程度的维护了路产路权。

(八)大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思维

1. 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领导班子学法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以及《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作为主要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2. 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结合全年学法计划,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座,要求机关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并将学法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培养。针对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以及省、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等内容。

4.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了宪法法律知识专题学习,在长江公园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宪法宣传条幅、制作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宪法学习资料等向群众宣传宪法重要性,在局微信公众号推送宪法学习相关知识,在“12·4”国家宪法日进行了系列宣传活动。

二、下步工作打算

切实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出的新要求以及《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认真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一)按照省、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继续做好我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证件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工作。同时,根据郑州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办法(试行) 和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一口受理工作规则,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有序开展。

(三)继续加强学习《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20号),并严格贯彻落实其规定,扎实推进我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四)加强法治宣传,搞好法治培训,不断提高全员依法办事能力。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加强法律顾问队伍管理,督促法律顾问认真履行义务,依法依规为我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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