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投资人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2-04 15: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由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洛阳境特许经营投资人招标工作由洛阳市人民政府委托郑州市人民政府本次一并进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操作模式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

本招标项目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已列入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中批准的新增高速公路项目。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起点位于郑州西南绕城高速,止于洛阳二广高速,全线位于郑州市和洛阳市,沿线途经郑州城区、荥阳市、巩义市、偃师市、伊滨区、洛阳城区。

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路线全长约94.939公里,其中郑州境内约65.302公里,洛阳境约29.637公里。拟定在焦平高速和伊偃之间的山区路段(K22-K66)采用100公里/小时,其它路段采用120公里/小时。全线除郑州起点至焦平高速之间路段约22km采用双向八车道标准,其余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3)建设工期:计划于2021年6月开工建设,2025年5月底建成通车,工期48个月。

4)项目投资估算:约183.09亿元,其中郑州市境约131.89亿元,洛阳市境约51.20亿元。(具体以批复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投资人。

2.3 操作模式

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9年末总资产 50 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净资产 10 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 85 %,近三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 10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投标人拟投资金额;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2.投标人拟自行施工建设的,应具备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两项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业绩。

3.3.3.投标人不具备自行施工建设能力的,应具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路段业绩,累计长度不低于100公里,具有两项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大型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融资经验。运营管理路段里程以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批复文件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注:满足(3.3.2)、(3.3.3)两款任一条件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应于2020年12月05日至2021年01月04日23时59分前,由投标人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zzggzy.zhengzhou.gov.cn”,凭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本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4.2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zggzy.zhengzhou.gov.cn/),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文件下载,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用从公司账户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行:建设银行郑州直属支行

   号:4100152601005020237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加密投标文件(.ZZTF 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1年 01月14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并按要求上传经 CA 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 格式),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根据《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用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发布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网址:zzggzy.zhengzhou.gov.cn/bszn/009002/20200219/5b35945d-0f57-4beb-8bca-637a1ae98c28.html),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其它说明: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和《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165号    

联系人:郑先生

 话: 0371-67170012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23室

联系人:姜先生 任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28021

监管部门:郑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

监管部门联系人: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1-67885917

传真:无

邮箱:无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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