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3郑开交界至新郑新密界改建工程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5-09 19: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43郑开交界至新郑新密界改建工程特许经营方案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新郑市人民政府授权新郑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实施机构,招标人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具体以相关批复或核准内容为准)

(1)项目名称:G343郑开交界至新郑新密界改建工程特许经营者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规模:路线全长51.397公里,其中郑州航空港区境24.35公里,新郑境27.047公里。全线用地总规模4785.37亩,全线共设桥梁17座,总长2733米,其中新建特大桥339米/1座;大桥1921米/8座,包含拆除新建127米/1座,新建1794米/7座;中桥451米/7座,均为新建;新建小桥22米/1座。全线共设涵洞28道,其中新建22道,拆除新建3道,接长3道;拆除既有涵洞3道;设通道10道;全线设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设置分离式立体交叉7处,平面交叉24处,管线交叉17处。

(4)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新郑市境内。

(5)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11345.2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236378.28万元。

(6)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411345.21万元,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20%,约82269.05万元。若项目立项批复后总投资估算有变动,但资本金比例不变。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特许经营者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持股49%,特许经营者持股51%,其余部分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渠道融资解决。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G343郑开交界至新郑新密界改建工程特许经营者招标。特许经营者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3实施方式:本项目具体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实施。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单位。

2.4特许经营期:拟定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2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其中,建设期2年(具体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自项目开工日至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暂定30年(以上级部门最终批复为准),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如届时适用法律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适用法律的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

2.5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项目收费渠道主要是项目公司通过对收费公路路段的通行者、广告的投放者、服务设施的使用者收取费用,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

2.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关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的意见(试行)》(豫交文〔2024〕51号)要求,本项目认定为“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2.7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2.8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

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2财务状况:

(1)最近连续三年(2023-2025年)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审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2)202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200亿元(含)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财务报告中内容为准)

3.3投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5%(即投资能力不低于14.40亿元),融资能力不低于32.91亿元。(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合计应满足投资能力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融资能力的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或投资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主持或参与过1项合同额或总投资额达到25亿元以上(含25亿元)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合同或投资协议(如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合同或投资协议无法显示金额等,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3.5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且处于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6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明确是否自行勘察设计和施工。自行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方)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自行施工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不具备自行勘察设计和施工能力或不自行勘察设计和施工的,须承诺,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和施工等任务,按规定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8家(含8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在项目公司持股,且出资比例最高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初步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除被新郑市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人代表可通过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支持本项目外,其他新郑市和航空港区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办理投标担保,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ggzyjy.xinzheng.gov.cn/【下载专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清单转换工具及操作手册下载》等)。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件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5.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伍佰万元(¥:5000000.00)

5.2缴纳日期: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7月14日9: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

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  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  号:888100020066459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投标人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交易中心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2)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交付。

六、获取招标文件

6.1时间: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7月13日(北京时间)。

6.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6.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4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6年07月14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7.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26年07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新郑市繁荣街10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2693511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层

联 系 人:贺朋利

电    话:0371-56505020

监督部门: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郑州市工人南路165号

电    话:0371-67178812

传    真:0371-67178812

电子邮箱:3165569551@qq.com

202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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