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二次)的询价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5-10-28 16:00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规定,我单位拟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报废处理。现就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进行询价,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与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已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一批(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

2.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

3.信用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相关渠道查询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见附件2)。

四、申报方式

线下报价。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8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

(二)踏勘时间和地点

参加询价单位经办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10时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局(中原区工人路165号)110房间,统一安排现场查看实物,逾期不再受理。没有对标的进行踏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

(三)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30日17时,郑州市交通运输局110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六、竞价及处置方式

(一)密封报价。报价文件要求:报价资料须密封(加盖骑缝章)。

(二)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回收单位。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2个单位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报价者竞得。评审结果在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

(三)中选企业根据我单位提供的缴款通知书,于3日内完成缴款。若中选企业未在3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报价次高者递补成为中选企业,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询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7885906

附件

1.《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拟报废资产清单》

2.《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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