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控制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提升我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治理效果,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依据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机动车尾气超标维修治理示范站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郑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机动车尾气超标维修治理站(M)站综合评价工作。根据企业自愿申请、资料审核、各考核组现场评价、领导集体研究等程序,2023年度郑州市机动车尾气超标维修治理示范(M)站综合评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合格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车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名录内企业接受超标车辆治理服务。
监督举报电话:68719900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