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郑州瑞卡福医用氧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公告
来源: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4-03-08 10:29
经核查,郑州瑞卡福医用氧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该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未参加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其名下6台危运车辆超180日以上,未按规定进行年审、检测或维护。该企业因涉嫌违法被有关部门查封,当前公司经营状态为“停业”,辖区公安交管部门多次抄告,要求消除你公司安全隐患,整改没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交通主管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郑州瑞卡福医用氧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
特此公告。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