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郑州市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运营补贴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来源: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04-27 17:01  

自2021年12月《关于印发郑州市新能源渣土车减排奖励办法郑州市燃油混凝土运输车淘汰奖励办法和郑州市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运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城管[2021]544号)发布实施以来,我市城市货运配送企业积极响应,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推广效果。受2022年多轮疫情影响,部分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车辆行驶里程未达到考核要求。为推进政策进一步落实,经研究决定对《郑州市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运营补贴实施方案》进行补充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郑州市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运营补贴实施方案》运营补贴标准中(一)调整为“补贴周期为2年,分两个考核周期进行核算。第一个考核周期:2022年1月 1日(含)起至2023年6月30日(含);第二个考核周期:2023年7月1日(含)起至2024年6月30日(含);2023年1月1日(含)后新增注册登记的车辆不能申请第一个考核周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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