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大学路南延(西南绕城高速至S323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4-15 16:14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文件的规定,郑州市公路管理局于2020年4月2日在河南省郑州市现场组织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认为,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郑州市大学路南延(西南绕城高速至S323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在本网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郑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郑州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西路28号

联系人:娄海涛

联系电话:1393909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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