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 〈关于开展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补充申报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质监站  时间:2014-05-06 00:00  

为做好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补充申报的相关工作,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中关于申报资格和要求等有关规定,进行补充申报工作,并于201466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书面版各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汇总上交至郑州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

联系电话:0371-67971136

附件:《关于开展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

一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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