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7线郑州境新郑机场至新密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郑州交建投  时间:2016-06-08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S317线郑州境新郑机场至新密改建工程的环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317线郑州境新郑机场至新密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S317线郑州境新郑机场至新密改建工程位于河南省中部,路线总体走向为东西方向,起于机场高速公路机场互通立交,向西止于新密市溱水路与S232(密州大道)交叉处,路线全长约40公里。公路等级确定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采用80公里/时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为32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环境影响分析
2.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2.1.1 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铲运机、平地机、推土机、压路机、拌和机等施工机械运行以及运送土石方的汽车行驶时产生的噪声;桥梁下部结构施工钻孔灌注桩工作时产生的噪声;沥青混凝土铺路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因此评价建议工程施工期间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场所、在环境敏感点处施工时建立临时隔音围挡、隔声墙等隔声设施等措施,尽可能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影响。建设期的施工噪声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因此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1.2 环境废气
   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路基开挖、土地平整及路基填筑等施工过程,如遇大风天气,会造成粉尘、扬尘等大气污染;
   (2)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如运输、装卸存方式不当,产生扬尘污染;
   (3)灰土拌和、加工产生、临时堆场扬尘和粉尘;
   (4)物料运输车辆在施工便道及施工场地运行过程中产生尘土。
   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1.3 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往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外运时应采用带盖的渣土车封装,避免建筑垃圾在运输途中沿途洒落,尽量减少施工垃圾对环境和城市市容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造成污染问题。
2.1.4 施工期废水
   施工过程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合产生的拌合废水。评价建议工程设置临时沉淀池将废水处理后用于灰土搅拌以及场地泼洒,可有效减轻对水体的影响。
   施工人员在日常生活过程中排放的生活污水水质成分简单,评价建议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2.1.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因工程占用土地将使道路周围部分绿化景观遭到破坏,使地区植被造成一定损失。通过实施道路绿化工程、植被恢复措施、种植环保绿化林带等可补偿、恢复地区原有植被。项目建设用地对周边的土地利用格局不会有明显影响,工程永久占地总体上对生物量的影响不大,对地区生态环境的类型、特征不会有太大影响。
2.1.6 水土流失及防止对策分析
   施工期间由于路基开挖、填筑、堆料、机械碾压等活动,破坏了原有的地貌和植被,改变了土体结构,致使土壤抗蚀能力降低,侵蚀加剧;同时,施工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层临时堆放及生活垃圾,在水力作用下也会直接流失。评价建议:对临时的土方和料渣等固体物要及时清理和运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堆放时间过长的要给予布棚进行覆盖防护,修建一定高度的围堰和排水沟,防止漫流,减少水土流失量;临时堆场设置排水沟以减少水土流失。
   综上所述,工程的施工应执行当地政府关于工程建筑施工时间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工程在施工期间的噪声、废气、固废、废水、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施工期完成后,噪声、扬尘、固废、废水、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的影响也随之消失,不会形成环境污染问题。
三、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3.1.2 声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车辆行驶过程中将会引起噪声污染。项目应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增设限制鸣笛标志牌及限速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1.3 汽车尾气污染
   汽车尾气污染主要是指柴油、汽油等机动车燃料因含有添加剂和杂质,在不完全燃烧时,所排出的一些有害物质对环境及人体的污染和破坏。汽车尾气成分非常复杂,其主要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等,这些污染物不仅污染环境,对人体也有巨大危害。评价建议:环保、交通部门加强合作,执行汽车尾气车检制度,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控制尾气超标车辆上路;此外,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种植能吸收(或吸附)CO和NOx等有害气体的树种,以减小大气污染的范围;同时加强对道路的清扫、养护,使道路平整、清洁,以减轻道路扬尘污染。
3.1.4 运营期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路人随手丢弃的垃圾及过往车辆散落的杂物,由环卫部门定期负责清扫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填埋。
四、评价结论
   (1)S317线郑州境新郑机场至新密改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施工期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场所等措施可明显降低。建设期的施工噪声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3)空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尾气。通过运输车辆统一调度、场地定期洒水、覆盖防护、加强管理等措施可将施工期产生的空气污染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往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外运时应采用带盖的渣土车封装,尽量减少施工垃圾对环境和城市市容的不利影响。
   (5)施工过程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合产生的拌合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灰土搅拌以及场地泼洒。施工人员在日常生活过程中排放的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相应的污水处理厂。
   (6)施工期带来的局部地区植被损失将通过实施道路绿化工程、植被恢复措施、种植环保绿化林带等可补偿、恢复地区原有植被。项目建设用地对周边的土地利用格局不会有明显影响,工程永久占地总体上对生物量的影响不大,对地区生态环境的类型、特征不会有太大影响。
   (7)施工期的少量水土流失在施工时严格管理,重点做好弃土、弃石、弃渣等可能引起的直接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及植被恢复措施后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8)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交通噪声。通过道路两侧的绿化、相应的限制鸣笛和限速的标志以及加装隔声设施等各项降噪措施后,可将噪声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污染影响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能满足国家相应的排放标准。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该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郑州市107辅道快速化工程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107辅道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371-67173573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与经北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371-5601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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