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街西延(白松路至西南绕城高速)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市交建投  时间:2015-05-12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莲花街西延(白松路至西南绕城高速)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莲花街西延(白松路至西南绕城高速)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莲花街西延(白松路至西南绕城高速)新建工程位于郑州高新区西北部,工程西起西南绕城高速,顺接规划的西南绕城高速-莲花街立交东侧边界线,东至白松路。

项目投资:13730.27万元

项目概况:莲花街西延(白松路至西南绕城高速)新建工程,路段全长2670.88米。沿线自西向东依次与西南绕城高速、索河、化工北路、化工北路辅道、金柏路、黑松路、花柏路、翠柏路、白松路相交,均为规划道路,并需新建莲花街跨索河桥梁一座。本工程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为5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轴载为BZZ-100

项目沿线主要敏感点为袁庄、南董村、大师姑村、岗崔村、西白寨、门楼、枣陈村等,其中岗崔村、西白寨、门楼、枣陈村已基本拆迁完毕。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2.1环境空气影响

2.1.1 施工期大气环境

施工期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是土石方的开挖、运输车辆尾气、筛石灰、筛细土及灰土拌合、施工区道路扬尘等。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如下措施:

1)水泥、砂、石灰等易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

2)施工时堆场散装物料的堆放位置应根据主导风向,尽量选择设在附近村庄或居民点下风向150m以外,同时加强对堆场的管理,必要时在堆垛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滑剂使材料稳定,以减少扬尘,并采取加盖蓬布等遮挡措施;

3)配备洒水车,对沿线施工便道和进出堆场的道路经常洒水(主要在夏季干旱天气或秋季干燥天气),一般每天可洒水二次,上午、下午各一次。进出堆场道路的路面应保持湿润,并铺设竹笆、草包等,以减少扬尘;

2.1.2 营运期大气环境

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过往车辆所排放的汽车尾气、路面扬尘,主要污染因子有TSPPM10NOxCOTHC等。应采取以下措施减少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1)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

(2)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在高速公路入口处进行检查,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蓬布。

(3)对公路路界内进行绿化美化工程专项设计,选择栽种可净化空气的树种,并选用对扬尘、氮氧化物吸附能力强的树种,以期达到吸附净化汽车尾气、扬尘的作用。推荐使用以下树种:银杏、夹竹桃、冬青、刺槐、龙柏、杉木等木本植物;美人蕉、扒地草、白茅和结缕草等草本植物,并做绿化工程的实施和管养工作。

(4)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采取补充的环保措施。

2.3 水环境影响

2.3.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本次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影响主要是工程线路跨过的河流水体的水质,公路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营地生活区污水排放和桥梁路面施工时现场作业产生废渣、作业机械和设备废油排放等。

1)施工营地生活区污水

施工区的砂石料冲洗水等施工水,含砂量高,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的方式,减少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加以利用,其他生活污水主要清洗废水,可就地泼洒,抑尘。

2)桥梁路面铺设施工期对地表水的影响

桥梁路面施工时施工机械跑、冒、滴、漏及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污将对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污染,主要污染物有COD、石油类、SS等。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修,减少施工机械的漏油。

桥梁路面施工弃渣若不收集,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影响河流水质。应设置钻渣沉渣池,并将沉淀后的钻渣运至设于远离河床的废渣收集池中,定期清渣,上清液排放。

以上所述均是施工期可能影响地表水水质的因素。各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防止建设施工对水体造成污染。只有加强管理,桥梁施工过程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

2.3.2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

营运期污水主要为路面径流造成的污染。径流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为过往车辆滴洒或泄漏的石油类。暴雨径流是运营期产生的非经常性污染,主要是暴雨冲刷路面,但在进入道路两侧边沟和集水槽后,经过雨水的稀释、沉淀、自净等一系列过程,污染物浓度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因此,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2.4 环境噪声影响

2.4.1 施工期噪声影响

公路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如公路面层施工时铲运机、平地机、压路机、滩铺机等。

施工期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和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尽量避免在施工场界内(150m)存在居民生活区;合理确定制定以施工便道为主的物料运输路线,避免运输路线穿镇过村,在途径村镇、学校附近时,做到减速慢行和禁止鸣笛;施工路段靠近村庄的地方,高噪声机械在夜间对居民的影响较大,因此施工期间,距路线150m以内的村庄,应在施工前做好有效的防治措施,在施工机械上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同时在施工面与住户之间设置隔声屏障,确保施工噪声不对村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尽可能选在白天施工,在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等。

2.4.2 营运期噪声影响

项目区内的环境噪声主要是交通噪声,项目在道路两侧种植高大乔木,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超标居民点安装双层玻璃,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可以接受。

2.5 生态环境影响

2.5.1 施工期生态影响

项目施工占地和取弃土场会破坏原有的土地利用类型和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等不利的生态影响,为尽可能降低项目施工期的不利影响,评价建议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取弃土场进行修复,恢复其原有的利用类型,加强管理,禁止过多开掘,减少水土流失,以上生态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2.5.2 营运期生态影响

项目运行期对周围生态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新增的绿化植被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虽然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带来一定的环境资源破坏和污染问题,但是这些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在采取和适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后,影响会有所减少或避免。总体来说,工程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显著的,不利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在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本评价认为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

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编:450000

人:马工

 联系电话:13653844760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

电子邮箱:hnlshbhp@163.com

联系电话:0371-65829711          传真:0371-65826708

人:黄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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