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上午9:00在市交通委机关二楼会议室召开《郑州市出租车改革新政策》新闻通气会
来源:宣传培训处  时间:2016-11-04 00:00  

  

    

 

 

 

 

 

    郑州市出租汽车目前保有量10908台,从业人员2.5万余人。出租汽车行业长期以来在人民群众出行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框架的拉大和人口的增长,出现了“打车难”、社会各界对出租汽车服务总体满意度不高等问题。特别是2014年7月份以来,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网约车迅速发展,这种新业态在为群众提供便捷出行体验的同时,也因其无序发展和不公平竞争,出现了诸多安全问题,也导致传统出租汽车营收下降,空驶率提高,驾驶员流失,并引发了行业不稳定。积累的深层次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急需深化出租汽车改革。
    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起草完成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意见》、《郑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暂行)》和《郑州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经市政府同意,于2016年11月5日至2016年11月1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和关心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通过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郑州市法制信息网公布的通讯方式,发表意见和建议。
    在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方面,《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出租汽车服务定位、经营权管理、定价模式、运力规模管控等方面提出实施意见,稳步推进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在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方面,《郑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从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驾驶员准入条件、定价模式、运力规模、营运设施安装、平台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规定,为乘客提供高品质、差异化服务。
    在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方面,《郑州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空气污染为目的,规范了合乘出行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厘清了合乘行为和非法营运的界限。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网址:http://www.zzjtj.gov.cn/ 和http://fzb.zhengzhou.gov.cn/
    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郑州市文化宫路南3号院1号楼附2号客运管理处506室,邮编:450006
    二、传真:0371-67189976
    三、电子邮件:chuzuchegaig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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