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年内完成 职能整合重心下移
来源:【中原网】  时间:2015-04-07 00:00  
    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我市将在年内完成改革任务。
    我市将把分散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高速公路管理、干线公路管理、农村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地铁、公交、出租汽车管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以及货运源头治超等职能予以整合,交由市、县(市)新组建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市域内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路产人员继续承担公路保通、交通事故施救、路产保护等服务工作,不再承担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
    同时将执法重心下移到县级。市本级的执法范围仅限在市域内的高速公路及城市建成区。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由所在市、县(市)新组建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管理;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郭店超限检测站,移交所在地新郑市新组建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管理。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现有市、县(市)公路执法机构和道路运输执法机构予以整合,市、县(市)原则上分别设置一个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统一机构名称,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任务,市辖区不设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
    同时探索在现有法律体系下与公安等执法队伍的联席会议制度、交叉任职制度、相互驻勤制度、案件移交制度等联合执法机制。
    根据要求,市级在6月30日前完成改革工作,县(市)级在10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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