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支队)开展跨县区联合治超行动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3-31 00:00  

    3月28日下午,为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厅执法总队治超精神,执法支队郑东执法大队、中牟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联合郑州市公安交警支队,集中在我市重型货车密集路
段——郑汴物流通道和四港联动大道沿线,专项治理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行为。

    在郑汴物流通道附近,近20名执法队员对过往货车进行了盘查,该路段通行车辆大多为重型货车,有些车辆在等候红灯期间,可发现其车身在重压之下明显下沉。
    其中一辆车牌号为豫G77186的水泥罐车,在交通执法队员对其拦截之后,司机的神情明显慌张,刚把车停靠在路边后就拿出手机拨打电话,眼看无法脱身才交出了驾驶证和行车证,但就是找各种理由拒绝驾车过磅,该车后车牌被泥土遮盖根本无法辨别。 
    大约抵赖10分钟后,司机妥协驾车上磅称重,显示器读表为90700KG,即90.7吨,但该车荷载才49吨。司机表示,车罐里装的都是水泥,从新乡拉来的,经黄河大桥准备送往绿博园附近的一家搅拌站,没想到会在这里被查扣,非常突然。同时,这名司机也承认,装车的时候他就知道超载,只是心存侥幸心理。
    在2个小时的时间内,就对14台疑似超限车辆进行盘查,经过磅称量后,确认超限车辆共8台,其中1台车辆的司机不但无从业资格证,共计超限吨数达到了116.5吨。 
    此次联合行动,交警部门将在现场依据交通执法部门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而这只是“一超四罚”中的第一罚。第二罚,则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吊销其营运资质;第三罚,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将对运输企业实施吊销营运资质的处罚;第四罚,按照《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跨区域联合治超,这种多部门联动、异地执法的方法,效果显著,打击力度大,震慑力强。此次行动执法支队还邀请省、市两级新闻媒体进行全程跟踪报道,进一步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性,以彰显执法支队对于坚决打击超限超载行为的决心。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切实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减少路面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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