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重温入党志愿”征文(十二)----不忘初心 挺立前行
来源:组织人事处  时间:2016-06-30 00:00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支队财务科     李琳琳

    曾经,一名干部为了个人“进步”,弄虚作假,把年龄改小2岁,真相被揭穿后受到党纪严肃处分,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据悉,该名干部为了所谓的个人“进步”,为了个人“前途”,弄虚作假,篡改年龄,欺骗组织,严重践踏党纪法规红线,最终结果只能是自毁前途。
    其实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在追求“进步”,然而何为“进步”?“进步”是仕途上一帆风顺,还是工资津补贴蹭蹭上涨?也许受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 “内因”所影响,每个人追求的“进步”都不一样。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追求的“进步”应该是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能力,取信于国家和人民群众,每天都能学一点、进步一点,从而成为更好的自己、更优秀的人民公仆。
    然而,在权力、金钱的诱惑之下,我们许多的党员干部都已忘掉“初心”,忘记自己曾经许下的庄严誓言,忘记自己最初、最纯粹的理想,在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有的干部为了在仕途上有所“进步”,搞小山头、拉小圈子,对党组织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为实现个人政治野心而不择手段;有的党员干部为了追求财富的“进步”,不仅在前台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
    中央近期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是从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层面出发,帮助每一名党员干部重拾“初心”。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争做合格党员,这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政治要求,重温自己的入党志愿、入党誓词,对照入党志愿谈理想、谈信念,对照入党誓词找标准、找差距,进而在做合格党员的目标下,每天都取得“进步”。这样的“进步”,才应该是党员干部孜孜以求的,正面、积极向上的“进步”!
    不忘初心,方能取得长久的“进步”。每一名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不敢忘自己的“初心”,在“初心”的引导下,取得一点一滴的“进步”,这才是党员干部的毕生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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