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出租车遇到“糟心事”? 荥阳交通执法给您出招,维权时候用得着!
来源: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7-06-06 15:36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提醒广大群众乘坐出租车注意事项。

看到大家在乘出租车时,遇到了N多问题,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特意写了这个,维权的时候用得着,拿走,不谢!

乘坐出租车注意事项

1、不要乘坐电摩、三轮、无出租车专用标识等无营运资质的“黑车”。

2、乘客选择出租车辆应在空车待租时示意停车上客,不要乘坐已载有客人的出租车辆。

3、乘坐出租汽车应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和路边,切勿在路口、道路当中和禁止停车上客的地方拦车。

4、乘坐出租汽车时应注意计价器的读数和安放在副驾驶工具箱上的驾驶员上岗服务卡,要注意记清车号和上车时间。

5、在目前尚未使用机打发票的情况下,到达目的地付费时应向司机索要发票,并保留好车票。司机不提供发票或不使用计价器计费的,乘客可以拒付车费。

6、发现司机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应注意保留乘车证据,提供发票、车号等。充分利用手机的录音、拍摄功能对乘车过程进行录音、拍摄,便于事后提供给执法部门作为证据使用。

7、乘车时发生殴打乘客、侮辱乘客、盗窃财物、兑换假币等违反治安行为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110报警。

为有效查处出租汽车举报投诉案件,乘客可以向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提供以下证据:

1、违规出租车车号(拍照或录像)、发票。

2、出租车当日驾驶员姓名、上岗服务卡号(拍照或录像)。

3、上下车时间、上下车地点、车辆运行路线和营运过程。

4、乘车时的对话录音、视频、照片、计价器读数等。

5、陈述材料、证人证言。

6、举报信(实名)及联系方式。

举报投诉人可通过来人、电话、微信举报等方式向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反映,必要时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派出执法人员上门取证,对投诉人的信息,管理部门将严格保密。

出租汽车投诉电话:12328(全国统一投诉电话,出门在外要牢记) 0371--64661728  (咱荥阳嘀) 

特别推荐!微信举报投诉:微信搜索关注“荥阳交通”公众号—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提交举报材料    

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行为解读

1、拒载:指出租车辆开启空车灯后,遇客人招手,停车后不载客或在营业场所内不服从调派以及在待租区域、道边待租时拒载客人;在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接受预约或调度后不履行约定服务或遇客观原因不履行约定服务又不能及时告知乘客等的情形。

2、故意绕道:指出租汽车不按乘客意愿、要求的线路行驶或选择相反方向和故意增加营运里程的经营行为。故意绕道的驾驶员被查处后须退还全部车费。

3、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指乘客在乘坐出租车以后司机不按下空车灯计费或客人上车前计价器早就开启,已有初始的营运里程;不按照计程计价设备显示的数额收费的。

4、重复上客(拼客):是指在营运途中或车上已有乘客的情况下,司机未经车上乘客的同意擅自招揽其它乘客的行为。

5、乱收费(议价):除长途包车和有合同约定的运费以外,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协商确定车费的行为。

6、甩客:是指在运营途中,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载客服务的行为。

以上违法行为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查实后,将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分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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