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运管局采取六项措施保障国庆期间道路运输工作
来源: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时间:2016-09-28 00:00  
    为做好国庆节期间的道路运输保障工作,新郑市运管局结合该市道路运输市场实际,召开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积极部署相关工作,确保国庆节假日运输安全、便捷、畅通、有序地进行。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积极组织全市各客、货运、物流、出租企业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签订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责任书,安排部署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企业做好国庆期间安全工作,加强运输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各重要岗位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市场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准备充足运力。针对国庆节期间客流流向、流时的特点,及时督促客运企业调整客运班车班次,组织机动运力疏运旅客,尤其注意高峰期间重点方向的加班运力投放,确保班车运力充足,确保旅客“走的了,走的好”。
    三是强化运输安全。按照“两关一监督”要求,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派驻执法人员到客运站做好安全检查工作,严格要求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相关规定,严禁危险品进站上车。同时加强对营运车辆例行检查,充分利用GPS监管平台对营运车辆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监控,确保群众安全乘车。
    四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加强双节期间人员管理,做好廉政建设,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严禁酗酒、赌博和参与不良社会活动,确保自身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是做好双节期间信访稳定工作,节前各部门要进行矛盾排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详细预案措施,确保信访稳定及安全生产工作不出问题;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领导带班,保证通讯畅通,力保“十一”黄金周道路运输健康、安全、有序、零事故。
    六是做好单位公务车辆封存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使用。车辆使用完毕,必须返回单位停放,并向值班人员报告,严禁车辆在外过夜。单位车辆特别是标志车辆不允许在饭店、景点附近停靠。任何人不得借机公车旅游、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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