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郑州市公交都市创建办公室  时间:2015-03-02 00:00  

    公交都市的目标是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为战略导向,通过科学规划和系统建设,打造发达的一体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并辅以科学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确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实现公共交通与城市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交通运输部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调控和引导交通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推进新时期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具体行动。根据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第21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交通运输部下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第一批创建城市的通知》(交运发[2012]550号),确定郑州市为第一批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创建城市之一,这为我市新时期城市交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通过建设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既能有效促进社会经济和城市交通和谐发展,又能进一步提升郑州市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地位,推动中原经济区及郑州都市区建设,并积累“公交都市”建设经验,为其他城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供示范和实践依据。
    根据交通运输部对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与思路
    (一)总体目标
    结合“中原经济区”战略对郑州市的功能定位和“郑州都市区建设”的目标要求,借鉴国际先进公交都市发展经验,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为战略导向,加强规划引导、科技创新和政策扶持,积极构建一体化的综合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体系,力争通过5年的时间,建设“保障更有力、服务更优质、设施更完善、运营更安全、管理更规范”的公共交通系统,确立公共交通在郑州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将郑州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较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出行需求。
    (二)具体目标
    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占机动化出行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保障更有力。公共汽电车线路网密度达到3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万人公交车车辆保有量达到18标台以上,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比率到85%;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到位率达到100%。
    服务更优质。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实现主城区500米上车、5分钟换乘;公共交通正点率达到85%;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18公里/小时;早晚高峰时段公共交通平均拥挤度在90%以内。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60%。
    设施更完善。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80%以上;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达到35%以上;初步建成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和集多种运输方式为一体的城市综合客运枢纽网络;基本形成城市快速公共交通网络及公共汽电车专用道网络,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比率达到30%;建成城市公共交通智能调度及监控中心、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率达到30%以上。
    运营更安全。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障水平与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显著提升,公共汽电车交通责任事故年均死亡率控制在0.03人/百万车公里以内。
    管理更规范。建立体系完整、机构精干、运转高效、行为规范的综合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城市公共交通相关规划体系初步形成,衔接更加顺畅;公共汽电车车载定位终端安装率达到100%;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卡使用率超过80%;行业更加稳定,公交企业职工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社会在职人员平均收入水平。城乡客运管理政策、票制票价、服务标准等逐步理顺,城乡客运一体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我市公共交通发展现状与国家“公交都市”建设指标的详细对比分析以及2015年和2017年分阶段目标详见附件1,指标测算及说明详见附件2。
    (三)建设思路
    按照“科学发展,交通先行;中原崛起,交通先行;三化协调,交通先行”的基本原则,以“域外枢纽、域内畅通”为目标,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为战略导向,综合运用“交通供给、交通需求和交通引领”三大策略,实施“九大工程”,依托“四项保障机制”,促进城市及交通发展的“六个转变”。
    (六个转变:“交通被动适应城市发展”向“交通引领城市发展”转变、“松散开发模式”向“紧凑集约开发模式”转变、“交通设施和城市开发脱节”向“以公交站点为中心的综合开发模式”转变、“单一交通体系”向“综合交通体系”转变、“满足基本出行需求”向“人性化的公共交通服务”转变和“高能耗、高污染”向“低碳、环保”转变,实现城市的精明增长。)
    (四)建设原则
    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坚持以城市人民政府为主体,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在规划、资金、土地、路权、财税、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增强公共交通的吸引力,使广大群众愿意乘公交、更多乘公交。
    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坚持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郑州都市区建设内涵,科学合理规划,构建组团式区域性发展地区与郑州市中心城区接驳换乘网络,提升中心城区公共交通负载能力,确立公共交通在居民出行方式中的主体地位,注重小汽车、慢行交通等其他交通方式的合理发展,构建一体化、多模式、高效率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基本出行需求。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和调控作用,坚持规划先行,突出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战略思想,统筹“公交都市”建设,保障各项工程有序推进,注重城市长远的发展需求,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以人为本,多方参与。以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坚持多方参与,共同出谋划策,形成合力。
    二、实施计划

 
                    图1 实施方案总体框架图
    具体详细实施方案见附件2 郑州市创建“公交都市”行动计划重点工程表。
    (一)规划先导工程
    1.行动目标
基本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和执行机制,编制完成郑州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线网规划、慢行系统规划、城乡客运一体化规划、公交优先路口渠化设计、交通需求管理规划等,形成高起点、多层次、全覆盖的规划体系,确保公共汽电车线路网布局合理度、公共交通发展保障力度达到预期目标。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郑州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科学编制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2014年编制完成《郑州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4—2020)》,从综合分析郑州市交通现状出发,提出郑州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结合公共交通需求预测,编制常规公交、快速公交、轨道、轻轨等多种运输方式的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以及公交场站、枢纽站、公交专用道、换乘设施等配套设施规划,形成完善的公共交通规划体系,以促进多种交通方式的整合,达到换乘更便捷、运营更高效的目标。规划与《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郑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0—2020年)》相协调,与城市规划层次和编制阶段相衔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一体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畅通办、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轨道办、市城管局、市园林局
    (2)《郑州市公交线网优化规划》
根据地铁及BRT线路规划以及客流流向,从扩大覆盖、减少重复、有效衔接、方便出行的角度出发,2014年结合即将开通的地铁线路及BRT线路,编制2014-2015两年公交线网优化规划,调整公交既有线路站点、新增地铁接驳路线。2015年编制2016-2017两年公交线网规划。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畅通办、市轨道办、市交通委
    (3)《郑州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2014-2020)》
    2014年编制《郑州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2014-2020)》,完成对地下隧道、过街天桥、步行街区等步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特别针对轨道交通及快速公交等站点的开通,对周边各类步行交通设施进行规划,提高站点可达性。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建委、市交通委
    (4)《郑州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2014-2020)》
    2014年底完成《郑州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2014-2020)》,包括郑州市20公里内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构建全域三级的城乡客运网络,包括政策的一体化、运营模式等方面内容。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首先选取试点地区展开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结合试点经验教训,最终全市范围内推广,实现市到县、乡、村的全部农村客运班线的公交化改造。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5)《公交优先路口渠化设计》
    2014年底,按照公交优先原则,结合郑州市道路路口拥堵状况,切实分析重点路口拥堵原因,对路口改造、交叉口渠化进行规划设计,涵盖道路通行优先渠化、信号优先设置等,完成《公交优先路口渠化设计》。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交通委
    (6)《交通需求管理规划》
    2014年底,在提高公交服务水平与竞争力的同时,综合利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交通需求管理,研究制定包括总量控制、限制出行、有偿收费等各类需求管理措施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抑制机动车的过快增长和过度使用,努力缓解老城区交通拥堵。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畅通办、市交通委员
    (7)逐年编制《城市交通调查报告》
    每年完成包括居民全量出行调查、路段流量与速率调查、城市客运枢纽调查、出租车承载率调查、停车需求调查、第三方公交乘客满意度调查等的城市交通调查,切实掌握城市交通发展状况数据,为郑州市公共交通发展及“公交都市”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城调队
    (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行动目标
基本建成“一环十字”的轨道交通网络,初步建成快速公交网络体系,形成快线、干线、支线和微型线分工明确的常规公交运营网络,推进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加强公共交通行业队伍建设,保证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公共汽电车线路网比率、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比率等指标顺利达到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要求。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推进轨道交通建设
    在“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期内,续建和新开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5个,总计里程189.23公里,尽快形成“一环+十字”(一环:轨道交通五号线环线;十字:轨道交通一号线、二号线)和局部放射的轨道交通网。
2013年年底前地铁1号线一期竣工并投入运营,加快建设2号线一期工程,开工建设1号线二期、5号线一期。2014年前开工建设2号线二期、3号线一期工程。至2015年底,完成46.7公里的轨道交通建设工作,开工建设4号线一期工程,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开通运营。2017年,完成1号线二期及5号线一期建设工程,地铁运营里程达到103.6公里。
    责任单位:市轨道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轨道公司、市财政局
    (2)推进快速公交建设
    2013年实施农业路向西延伸至郑州大学(新校区)快速公交线路工程;2014年实施农业路向东延伸至郑州客运东站快速公交线路工程,建设完成三环快速公交系统,开工建设东西向穿越中心城区的陇海路快速公交系统;2015—2017年,实施南北向穿越中心城区的文化路-二七路-正兴街-京广路快速公交通道工程,结合郑州都市区“两环十七放射”廊道建设配建快速公交线路。结合郑州都市区建设,在“两核六城十组团”各组团间建设快速公交系统。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
    (3)实施公交线网优化
    根据《郑州市公交线网优化规划》,根据客流出行特点,结合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的开通和运营,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快速公交运量大的优势,通过开展对多种交通方式换乘系统的设计研究,积极推进公交线网的优化调整,实现常规公交系统与轨道交通系统、快速公交系统的有效衔接,优化常规公交运能,扩大公交线网覆盖面,更好地方便市民出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4)加快构建公交干线网络
    构建主城区“八纵八横”+“两环十七放射”骨干公交线网和对外接驳换乘干线网络,提高主城区骨干公交线网的快速可达性,初步实现郑州主城区与各组团间的有效公交衔接。2017年以前形成35条,总长度达到五百余公里的公交干线网络。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5)加快发展支线和微型公交网络
加快发展支线和微型公交网络。每年新增支线和微型公交线路10条以上,2017年完成60条支线和微型公交线网的布局规划调整,形成公交快线、干线、支线和微型线分工明确、衔接顺畅、运营高效的公交运营网络。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6)推进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
结合郑州都市区与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根据《郑州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2014-2020)》编制内容,统筹城区周边各组团、郊区村镇的公共交通发展,构建城乡公共交通统筹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公共交通全覆盖。加快对城市周边客运班线的公交化改造,改变目前小、散、乱、差、管理粗放、安全和服务水平低的状况,满足城乡广大群众特别是郑州都市区组团式发展的需求。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市)政府
    (7)加强公共交通行业队伍建设
    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提高司乘人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司乘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改善司乘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向急、难、险、重、一线岗位倾斜,确保工资水平略高于社会在岗职工平均水平,提高公交行业吸引力,维护公交队伍的稳定。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
    (8)加强公共交通文化建设
    以地铁、公交、自行车等交通方式为主要载体,将公共交通文化与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创新文化建设载体,拓展文化建设途径,丰富公交文化内涵,增强公交文化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大力倡导文明出行,绿色出行,努力营造以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为主的出行文化。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三)场站枢纽工程
    1.行动目标
    大力建设公交场站、港湾式停靠站及综合停车换乘公交枢纽,确保公共汽电车场站设施水平达到公交都市建设目标。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加大公交场站建设力度
    实施公交综合车场、枢纽站、首末站建设工程,确保公交综合车场、枢纽站、首末站与线路开通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2017年确保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80%(分年度详细公交综合车场、枢纽站、首末站建设见附件3)。同时,加快地面公交与轨道交通的换乘枢纽建设,形成便捷的换乘体系。在落实上述公交场站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市都市区建设,在制定都市区及各组团的发展规划时,优先规划控制公交场站用地。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各管委会
    (2)推进港湾式停靠站建设
继续推进公交港湾建设,2013年-2017年,每年完成40对公交港湾建设任务,主干道公交港湾设置率达到30%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达到100%。在大型交通枢纽、三环外进入市区较多的站区,依据减少重复线路、同区域同方向线路同台换乘的原则,逐步完成封闭式候车站台建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园林局、各区政府、各管委会
    (3)大力推进综合停车换乘公交枢纽建设
根据郑州市“一主、三区、四组团”的发展思路,把握中心城区三环、四环快速路建设契机,分析“两环”区域交通、土地、环境状况,在三环、四环区域主要出入市口和地铁、长途客运等大客流站点建设大型公益性综合停车换乘枢纽和交通枢纽综合体(含商业开发),提升“两环”区域与中心城区接驳换乘能力,方便“两环”外部客流采用小汽车、电动车抵达“两环”区域,通过减免停车费、低价位、换乘地铁公交优惠等激励手段,引导“两环”外部客流换乘公共交通方式进入郑州市中心城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畅通办、市建委
    (四)公交提速工程
    1.行动目标
    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实施公交信号优先并加大公交专用道监管力度,保障公共交通正点率、公共汽电车运营速度、公共汽电车通行优先水平以及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的稳步提升。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
    借鉴国内、外大城市的先进经验,打造科学合理、规范统一、识别性强的公交专用道系统,全面提升公共交通运营速度。2013年计划在郑州市区秦岭路、嵩山路、花园路-紫荆山路、经三-城东路等四大南北纵向干道设置公交专用道,与地铁1号形成便利换乘。2014年计划在郑州市区金水路、建设路、中原路、郑汴路、陇海路、长江路等四大东西横向干道设置公交专用道,与地铁2号形成便利换乘。构建纵横绵密、与地铁十字型衔接的公交专道路网,到2017年郑州公交专用道总全长度将达到476.7公里。2013年完成6条路段82.4公里的公交专用道建设。2014年完成6条路段62公里的公交专用道建设。2015年完成10条路段89.6公里的公交专用道建设。2016年完成14条路段105.3公里的公交专用道建设。2017年完成11条路段137.4公里的公交专用道建设。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
    (2)实施公交信号优先
    科学合理确定公交车辆在单行、左转弯等方面享有的道路通行优先权。优化交通信号配时,在市区主要交叉路口和公交专用道及快速公交(BRT)走廊沿线建设公交信号优先系统,减少交叉口延误时间,提高公交运行效率。
    2014年,完成快速公交1期及拓展项目专用道的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2015年,完成花园路、紫荆山路、金水路、建设路等公交客流量较大且具有实施条件的主干道的公交优先信号配置,提高公交准点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
    (3)加大公交专用道监管力度
    加强对公交专用道的监督管理,结合公交专用道的建设,增设固定电子监控点。在公交车厢内安装车载录像监控设备,并与公安交管部门监控系统连接,加大对违章占用专用道的监控和查处力度。根据专用道建设进度,2013-2017年每年新增不少于50个固定电子监控点。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公交总公司
    (五)智能交通工程
    1.行动目标
    结合《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加大智能化交通建设力度,切实提高公共交通信息化水平公共交通运行正点率以及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综合运行监测网络与信息采集体系
    建设完善覆盖公交、轨道、出租、长途客运等多种运输方式在内的全方位的综合运行监测与信息采集体系,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人、车、线、场、站在运营、安全、服务、监管等方面的动态监控与管理。2014年年底,实现全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终端、车载智能投币机、客流统计器、IC卡POS机与智能终端100%安装。城市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客流数据与车辆位置数据实现100%采集。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数字办、市科技局、市轨道办
    (2)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
    依托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数据与监控中心、轨道交通公司数据与监控中心、交通运输集团数据与监控中心、郑州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数据与监控中心、城市交通一卡通数据中心、郑州市数字城市管理办公室等机构,建设全市集中、统一的公共交通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主题数据库,于2014年年底初步建成全市统一的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实现相关数据资源的高效整合、共享与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数字办、市科技局、市轨道办
    (3)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监管信息平台
    在城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的基础上,2015年底,建设完成公共交通综合运行监测与预警系统,整合共享现有公共交通车辆卫星定位、场站视频监控、公交IC卡收费、长途客运售票信息资源,利用加装的公交车红外客流检测设备和改造的公交车投币机等车载终端,获取客流数据,实现对车辆运行动态、客流变化、场站运行状态、城市路网路况的实时监测与预警;建设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系统,实现行业数据管理、行政审批管理、行政执法和行政信息公开功能,满足管理部门对公共交通企业、线路、车辆、从业人员、信誉和执法的行政管理需要。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数字办、市科技局、市轨道办
    (4)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辅助决策支持平台
    在城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的基础上,2015年年底,初步建成公共交通行业综合分析系统,整合共享车辆和客流运行状态、企业运营、行业管理等信息资源,实现基于客流统计分析基础上的线网站点优化调整、不同公共交通模式的合理运输结构优化调整,不同公共交通模式的运能与运量匹配度分析,全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评价,对运输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评价以及运营成本补贴核算,实现面向管理决策部门需求的行业综合分析功能,为管理决策提供辅助支撑;建设公共交通应急响应系统,通过应急资源管理、应急响应管理、应急事后评估、综合协同调度等功能,实现公共交通行业应急联动和处置。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数字办、市科技局、市轨道办
    (5)建设一体化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依托城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建设一体化的城市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具体包括:
至2014年底,初步建成全市统一的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网站;初步建成全市统一的出行信息服务热线;建立、完善手机WAP网站以及提供公交车辆位置信息的iOS和Android系统在内的手机信息服务应用。
    至2015年初,建设完成包括全市所有BRT站点,客流较大、线路较多的地面公交站点,轨道交通站点,长途客运站点在内的电子站牌。
    至2017年底,进一步建设全面的城市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纳入含公交、地铁、出租、停车、航班、火车、长途客运在内的出行信息服务,形成完全意义的城市客运一体化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配合单位:市数字办、市科技局、市轨道办
    (六)绿色交通工程
    1.行动目标
    通过加快公交车辆更新步伐,提高公共交通舒适性,改善慢行系统,确保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公交都市建设预期目标。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大力发展绿色公交车辆
推进低碳城市建设,优化公交车辆结构,增强公交乘坐舒适度。2013年-2017年,每年新购1000台左右舒适、环保型空调公交车,不断提高绿色公交车辆比例,逐步加大纯电动车的推广力度,提高纯电动车在公交车中所占比例。加快黄标公交车的淘汰步伐,2015年底全面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黄标公交车。具体公交车辆年度淘汰、增加、新购计划见附件6。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
    (2)改善慢行系统
    改善慢行交通环境,提升慢行系统覆盖规模。完善过街地下隧道、过街天桥、步行街区等步行基础设施。特别是完善轨道交通及公交站点周边各类步行交通设施,提高站点可达性,在二七商业中心、紫荆山商业中心、火车站区域等片区重点建设步行走廊,构建系统、舒适的步行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步行系统建设,合理布局人行天桥,强化管理引导,有效发挥作用。加强和优化道路系统规划建设中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条件。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
    (七)交通需求管理工程
    1.行动目标
    综合利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交通需求管理,抑制机动车的过快增长和过度使用,努力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切实保障公共汽电车运营速度提升以及公共交通运营安全水平的提高。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制定交通需求引导措施
    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研究实施交通需求引导措施,促进小汽车、电动车等出行方式向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的转变,建立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需求管理模式。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畅通办、市城管局、市交通委
    (2)依法严格交通管理
    通过严格管理、严厉整治、严格处罚等措施,进一步深化违法行驶车辆、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和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加大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难点的治理力度,提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守法率。完善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硬隔离设施,有效减少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对市区内主要道路及路口实施交通精细化管理,保障公共交通车辆的畅通运营。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畅通办、市城管局、市交通委
    (3)建立公共交通安全应急响应机制
    建立公共交通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各相关单位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工作内容,制定定期培训和演练计划,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管理人员、行业管理部门对于安全事件的处理能力;详细划分安全事故等级,并按照安全事故等级编制详细的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后处理流程,在公共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统筹多方资源,尽最大可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备置应急物资,形成应急物资的购置、维护、保养制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畅通办
    (4)加强高峰期间的交通管控
    根据交通流量流向,早晚高峰期对主要道路实行合理分流和限行,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实际情况,保证公交优先通行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市区交通主干道实施“禁左”、“禁右”、“禁止掉头”路口的数量,限制进入主干道交通流量,减少平交路口交通冲突点,减轻主干道交通压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畅通办、市交通委
    (5)适时调整禁行区域
    适时调整相关类型车辆禁行范围和时间,削减白天中心城区的交通总量,均衡道路资源,提高道路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畅通办、市交通委
    (6)科学组织单向交通
    在逐步完善城市路网特别是城市支路网的基础上,以充分发挥道路交通资源为前提,科学组织单向交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畅通办、市交通委
    (7)完善停车差异化收费机制
    积极推动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异化收费体系的调整和完善,合理调整区域设置和收费标准,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减少中心城区、繁华区域车流量,提高停车位周转率,使公共停车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配合单位:市畅通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委
    (8)实施信号配时精细化控制
    采取信号自适应控制与人工干预相结合、干线与区域协调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精细化干线、区域与时段控制。减少市区内流量饱和现象,保持流量总体平稳,做到信号配时的科学合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畅通办、市交通委
(八)交通结构优化工程
    1.行动目标
    城市交通与城市布局更加协调,通过土地利用结构优化调整,组团内部功能结构完善等方式,优化城市布局,实现城市精明增长,构建紧凑型城市,保障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公共汽电车线路网布局合理度以及公共交通运营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超前布局公交网络,满足组团发展需要
    服务于郑州都市区发展的需要,加强城市交通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以公共交通的超前规划、超前建设,引领郑州市城市建设向新型城市发展模式转变,实现中心城区与新区(组团)开发建设的良性互动。在组团建设区域内规划公交场站,为组团区域新增公交线网提供基础支撑,并利用高、快速路覆盖公交网络,实现各组团与郑州市中心城区的快速、便捷通行。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2)优化中心城区交通环境,缓解老城区内拥堵状况
加快中心城区市场、工业企业、仓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四个外迁”工作。力争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中心城区177家商品交易批发市场、40个工业企业、69个仓储单位和长途客运站外迁规划的各主体功能组团,带动人口疏散和功能疏解,缓解中心城区通行压力。同时,利用外迁后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公交场站基础设施,设置高峰应急发车点,为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3)加快道路快速化建设,打通郑州市中心城区对外经脉
加快道路快速化建设,按照规划年限完成三环快速化工程、中州大道快速化、京广快速路二期工程、陇海路高架快速路工程、金水路、花园路准快速化工程、16个高速公路出入口工程、10条都市区快速路工程等快速路工程建设,缓解郑州市中心城区交通流拥堵,提升外围组团式建设发展区域与中心城区衔接能力,实现“域外枢纽,域内畅通”。具体建设项目投资方案见附件8。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畅通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
    (4)推进支线路网建设,提升交通服务体系通达性
完善中心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网系统,提高中心城区道路系统整体承载和微循环能力。2012-2015年共计划修建175条道路(详见附件),总长度200公里,中心城区基本形成路网结构合理,通达性较高的交通服务体系。具体建设投资方案见附件9。
    责任单位:市建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畅通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园林局
    (九)特色示范工程
    1.行动目标
以“公交都市”建设为契机,结合郑州市特点和基础条件,勇于创新,先行先试,为全国深入开展公交都市建设工作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快速公交(BRT)网络以及智能公交建设方面形成特色示范,为提升公共汽电车运营速度、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以及公共交通信息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2.主要任务和措施
    (1)推进快速公交(BRT)网络工程建设
    在现有“一主十二支”快速公交网络基础上,大力推进快速公交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快速公交干、支线网络体系,形成覆盖郑州市主干交通道路、连接各新区组团的快速公交服务网络,形成功能齐全,换乘便捷,运营高效的快速公交运营模式,在全国形成示范和引领作用。2017年快速公交成网率达到25%。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
    (2)智能公交建设示范工程
    以交通运输部在郑州市开展的“郑州市公共交通运行监管与综合信息服务系统”试点工程为契机,充分发挥公共交通智能化在全国的领先作用,利用3-5年的时间,建成涵盖地面公交、轨道交通、轻轨、出租汽车和长途客运于一体的城市客运综合运行监测与信息采集体系,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以此为基础建设涵盖多模式城市客运协同调度与应急指挥联动系统、行业运行监管与辅助决策系统、综合运用各种信息方式、功能强大、内容丰富、手段多样的一体化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提升郑州市公共交通服务效率与管理水平,在对全市公共交通综合运行监测、全市公共客流全面监测与分析以及全市统一的出行信息服务等方面形成示范和引领作用。2017年主城区来车预报电子站牌设置比例达到45%。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数字办
    三、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1.成立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推进工作委员会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局、市工信委、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办公室、市监察局、公交总公司、轨道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公交都市”推进工作委员会,发挥政府主导和各职能部门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服务作用,推动“公交都市”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城市交通的组织和管理。
    推进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主任,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任副主任。此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领导推进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联系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以及工作情况的汇总,并及时向交通运输部汇报、沟通。
    推进工作委员会下设八个工作组。
    (1)综合规划组
    组   长:由市规划局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园林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等相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创建“公交都市”相关政策、规划和实施方案等工作,组织、聘请有关专家完成有关政策、规划和方案的评审并组织实施。 
    (2)基础设施建设组:
    组   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市畅通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轨道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等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综合交通枢纽、公交场站、轨道交通建设、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公车换乘中心、燃气加气站建设有关规划,组织推进公交场站、燃气加气站、公交智能化、公交专用道、港湾式停靠站建设、路口渠化及改造等,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快速路等工程建设。
    (3)线网优化组:
    组   长: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分管副主任担任
    成员单位:市畅通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等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公交线网优化方案的制定,线网的优化、整合以及新开线路的建设。
    (4)交通管理组:
    组   长:由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担任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畅通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对城市动态、静态交通进行严格管理,制定实施控制小汽车增长和出行频率的相关政策;落实公交路权优先政策,对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治理等工作。
    (5)资金保障组:
    组   长: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及相关区政府等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将公交都市建设项目优先列入计划,研究制定相关投融资计划,筹措落实创建资金。
    (6)土地保障组:
    组   长:由市国土局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将公交都市建设项目优先列入计划,严格按照《土地划拨目录》进行划拨,研究制定土地综合开发方案,落实公交规划相关用地。
    (7)宣传保障组:
    组   长: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分管副主任担任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等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宣传工作的策划方案、宣传报导、信息传递,以及与创建“公交都市”工作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采取多种方式跟踪创建“公交都市”的宣传工作。
    (8)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进组:
    组   长: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担任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国有资产委员会、市信访局等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都市区公交一体化的统筹规划,实施方案的制订并组织实施。推进都市区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工作。
    2.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公交都市”的实施工作。由“公交都市”推进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协调“公交都市”建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监控,确保实施方案达到预期目标。
    (二)政策保障
    1.出台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意见及实施细则
    201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修编《郑州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郑政文[2007]163号),进一步明确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定位及“公交都市”发展目标,明确公共交通关于资金、用地、路权等方面的措施,出台意见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实施意见,推进全市公共交通的科学和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政府政研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畅通办
    2.健全城市公共交通地方法律法规体系
    参照《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及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郑州市实际,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法律法规体系,出台《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
    3.建立公共交通用地优先保障机制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相互衔接,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2014年,出台《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管理办法》,首先,解决公交设施用地配套建设,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监管,改变土地用途的由政府收回后重新供应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规模以上的建筑工程或者小区配套建设公交场站设施,实现捆绑式开发。其次,对新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对现有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立体开发,取得的收益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弥补公交企业运营亏损。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建委
    4.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地方行业标准
    出台《公共汽电车场站建设标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标准》、《慢行交通系统建设标准》、《公交专用道设置规范》等方面的地方或行业标准,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交通行业的科学化和标准化,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配合单位:市畅通办、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5.建立健全合理票价体系
    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交通供求状况以及不同交通方式的比价关系等因素,建立企业运营成本、票价、补贴的联动机制,研究完善公共交通票价定价机制,理顺票价结构,统筹兼顾各方关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共交通票价体系。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三)资金保障
    1、加大政府投入
    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重点增加大容量公共交通、综合交通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设备购置和更新的投入。按照“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以中央政府资金引导带动省市政府投入”的基本原则,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基金,并出台《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专门用于公交企业经营性亏损补助、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公交车辆补助等发展项目。根据我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结合我市财力情况统筹安排解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交通委
    2、拓宽融资渠道
    推进公共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支持公共交通企业利用优质存量资产,通过特许经营、战略投资、信托投资、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在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公共交通企业可以开展与运输服务主业相关的其他经营业务,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增强市场融资能力。要加强银企合作,创新金融服务,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优质、低成本的融资服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交通委
    (四)监督保障
    1、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与领导岗位问责制。
建立“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相关的考核办法与激励机制;各区、各部门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对“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效果和整体进度影响严重的,追究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2、建立定期评估制度。
进一步明确“公交都市”建设各单位的职责,制定《公交都市年度考核评估制度》,由“公交都市”推进工作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以推动各部门共同建设“公交都市”。每年进行“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总结和评估报告,定期向公众发布。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3、完善公众咨询制度。
加强公众对公交服务的参与和监督,建立完善《公交都市建设公众咨询制度》,定期实施公交满意度调查和服务质量调查,向公众公布调查结果。建立公交管理部门和公交运营企业定期征询和走访制度,对公交线路途径的社区市民定期征求意见和建议。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四、需要部支持的事项
    根据交通运输部对“公交都市”创建城市的支持政策,郑州市在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的过程中,拟在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城市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建设、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共四个方面申请交通运输部给予政策及资金支持,总投资估算351.81亿元。具体如下:
    (一)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
投资估算216.81亿元,拟在5年的创建期间建设95个公共交通场站。
场站建设项目名称、总投资、建设内容、规模等详情见附件4。
    (二)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
投资估算19.69亿元,重点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综合运行监测网络与信息采集体系、城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监管信息平台、城市公共交通辅助决策支持平台、一体化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等项目。
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内容、时间、投资等详情见附件4。
    (三)城市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建设
    投资估算10.31亿元,将在2017年前建设完善现有BRT1号线,以及新建三环、陇海路、文化路-京广路、“两环十七放射”廊道、“两核六城十组团”间等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
    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建设时间、内容、投资估算见附件6。
    (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公交车辆方面
    投资估算105亿元,计划2013年到2017年我市每年投入清洁能源车辆2000台,其中,公交车1000台,城乡公交500台,出租汽车500台。
清洁能源车辆年度淘汰、增加、新购计划汇总表附件6。


郑州市公交都市实施方案附件.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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