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第一季度交通运输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9〕39号)等文件精神,省交通运输厅对各省辖市2019年“首季攻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了检查考评。现将全市各县(市)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第22名:中牟县(98分)
第29名:新郑市(98分)
第44名:荥阳市(96分)
第54名:登封市(94分)
第83名:新密市(80分)
第89名:巩义市(77分)
希望各县(市)认清形势,对照考核结果认真查找差距,对照省、市方案要求,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相关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来抓,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不找客观理由、主动查找自身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切实将职责履行到位。
二要积极整改落实。要认真对照标准,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问题意识,结合“四好农村路”活动、百日攻坚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专项环境污染防治检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三要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相关局属单位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夜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监管、常态化推进。任务具体、责任到人,细化量化、科学推进,对工作滞后或给行业污染防治整体工作带来不利影响的,将通报批评,并抄报所在地政府办、环境攻坚办,要求对其进行相关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