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
来源:大气办  时间:2016-07-07 00:00  
     一、辖区道路清扫保洁率达100%,按劳动定额配备人员。
   二、清扫保洁质量好,清扫时遇到较多浮土可能扬尘的路段要减少清扫幅度,避免扬尘。
   三、严格按规定的路段、次数实行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机械化清扫次数每天不少于2次(最高气温低于5℃时停止),洒水降尘冬季(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天气情况洒水降尘每天一次,夏季(3月16日至11月14日)每天两次,根据气温和大气污染程度随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
   四、无违章作业。如:往雨污水井、花坛内扫、倒垃圾或焚烧垃圾等行为。
   五、清扫车要先检查主刷子落地高度,一般降至刷苗稍压地面为适,土箱调整到扫进土不遗漏为宜。
   六、作业后达到道路无积尘、泥沙、无漏洗痕迹,无积水,雨水口净、路边石净,路面和交通标志线见本色。
   七、洗扫车存储箱保持密闭,作业过程中无垃圾及尘土扬、洒、拖、挂和污水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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