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副主任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紧急推进会
来源:大气办  时间:2017-04-28 00:00  

    4月27日下午,受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吴耀田委托,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刚在委机关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紧急推进会。委总经济师、大气办主任李明,委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组副组长马红建,委安全信息处处长高明勋,委建管处副处长、大气办副主任李珲以及市公路局、市地管处、交通建管中心、四环管理中心主管领导,委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成员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高明勋处长通报了国道107与经北四路互通式立交、西三环北延线与连霍高速互通式立交、莲花街与西南绕城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和G107东移一期四个在建工程远程监控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委总经济师、大气办主任李明对在线监控制度进行进一步强调和说明。要求各单位一是在施工期间必须将所有监控点24小时开启,不得擅自关闭;二是在日常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护监控系统专用光缆及外部设备,认真做好监控系统硬件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各监控点正常运行。如因意外损坏应及时联系安装单位进行修复;三是凡未安装监控系统的交通在建项目必须于5月底前安装完毕并接入监控平台。
    随后,李刚副主任对道路扬尘治理、交通执法及督查相关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一是各道路管理责任单位按照省、市、委各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道路清扫保洁、洒水控尘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二是委执法支队要积极做好交通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相关工作。在交通道路及工地管理部门在发现扬尘问题向委执法支队发出执法协助请求时,委执法支队要及时到位、协调处理。三是各级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要制定督查计划,对各级交通道路、在建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展开督查。四是从4月28日起,凡“7个100%”规定未完全落实到位的在建交通项目必须停工整顿,未整改到位的不得复工建设。
    最后,李刚副主任进一步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当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各位领导同志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清高压态势,杜绝认识不清、责任不明情况发生,靠前行动、狠抓责任落实;二是各交通在建工程项目代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严阵以待,狠抓各项要求、措施落实到位,杜绝侥幸心理;三是委大气污染防治各相关处室要尽职尽责、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划清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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