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加大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物专项治理力度 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16-11-24 00:00  

    新郑市交通运输局消息:为进一步改善大气污染环境质量,减少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的排放,给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维修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抽调精干执法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对全市一二类维修企业,三类维修业户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和整治,全力打好我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现场指导企业应配备废油、废液、废气、废蓄电池、废轮胎及垃圾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并与有资质回收企业签订危废物回收协议交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二、对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等措施;涂漆车间应设有专用的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采用打磨工艺的,应有粉尘收集装置和除尘通风设备;调试车间和调试工位应设置汽车尾气收集净化装置等有效措施。
  三、督导企业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员工严格执行各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控制车辆的排放污染。
  四、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五、对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到位,露天喷漆,喷漆工序没有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维修企业一律予以现场责令改正,现场改正不到位,责令停业整改,直至达到标准。
  截止目前,该局共排查治理维修企业52家,三类门店496厂次。经过治理和规范,全市维修行业店外经营有了切实改善,为新郑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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