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全省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再部署暨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宣贯电视电话会议
来源:大气办  时间:2016-09-06 00:00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六次会议精神和许甘露副省长对持续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贯《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9月6日上午,省交通厅在厅办公楼3楼会议室主会场召开全省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再部署暨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宣贯电视电话会议,郑州市分会场设在市交通委机关六楼会议室。市交通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刚,委总经济师、委大气办主任李明,委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组组长马红建,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单位主管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电视电话会议。
  会上由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宋华东传达陈润儿省长等省领导和张琼厅长近期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及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六次会议精神;随后,厅科技处李昊副处长通报了省交通厅第二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工作情况,厅建管处李明元处长对《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实行)》进行宣贯解读;最后,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庭长马健作重要讲话。
  电视电话会议后,李刚副主任立即就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领会和工作落实问题召开现场会。先由马红建组长对市交通委近阶段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对下步督导工作安排进行说明。随后李明总经济师强调攻坚战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并要求相关单位对照《全省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细则》及《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实行)》的相关要求,深入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最后,李刚副主任对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部署:针对近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严峻形势,各单位干部职工要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认清工作形势,积极做好行业范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工作中要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抓落实、见成效:一是坚持做好正常的检查督导工作,二是坚持各种会议制度,三是坚持做好经常性的评比排名工作,四是坚持将约谈和追责机制落到实处。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