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刚组织召开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例会
来源:大气办  时间:2016-08-24 00:00  

    8月24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刚在委机关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例会,会议由委总经济师、委大气办主任李明主持。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管委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单位参加。
    首先,由安全信息处处长高明勋传达了8月18日陈润儿省长调研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和8月20日李喜安副市长《关于陈省长调研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情况的汇报》文件精神。随后,市委市政府督导组县(市)督导三组组长、委督查办主任、委督查组副组长王峥博宣读了市交通委关于7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委督查组副组长马红建宣读了《郑州市交通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市交通委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督查工作的总体安排。
  会上根据通报内容,按照鼓励先进、警告落后的指导思想,对相关单位实施“郑州交通大气污染治理红旗”和“郑州交通大气污染治理黄旗”的奖惩。要求被挂黄旗的项目和单位要针对自身工作短板,找准问题,加快整改。
  最后,李刚副主任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位同志的不懈努力和忘我付出表示衷心感谢。为持续打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战役,李刚副主任强调:
  一是市委、市政府对督导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做到执法有据,协调有力。
  二是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工作后,省、市将进一步加强督察督导工作,督察督导的力度会更大、随机性会更强、密度会更高,各单位要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督查工作的开展。
  三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牵头监管责任,特别是在路口整治方面,做好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上下衔接工作,全面做好路口整治工作。
  四是要在下步督导工作中加强对一些拆解厂、电焊、喷漆等维修企业大气污染问题的重视,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厘清责任范围,杜绝工作中存在漏洞、盲点。
  五是各单位要继续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主动作为、压实责任、杜绝侥幸心理,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予以深化、细化、常态化推进,进一步夯实治理成果,防止下阶段大气污染报复性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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