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7月21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召开郑州市市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新替代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及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受邀参加发布会,介绍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新替代工作相关政策,并现场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处处长秦丽娟介绍了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新奖励政策:2020年12月31日(含)前提前更新的每台车奖补3万元,2021年6月30日(含)前提前更新的每台车奖补1.5万元,2021年12月31日(含)前提前更新的每台车奖补1万元,2022年1月1日(含)之后停止奖补。
市发改委能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谢击战介绍了新能源充电桩建设情况:目前我市已建成各类充电基础设施约1.9万个,主要分布在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商场、宾馆、居民小区等。同时,全市已有131家企业纳入省充电运营商目录管理,在我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开展公共充电服务的企业达40余家。电动汽车充电市场已初具规模,已经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建设运营模式,目前市场运行情况良好,基本能够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市工信局汽车和装备产业办公室主任尹春介绍了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新相关工作:为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市工信局积极对接本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上汽乘用车、东风日产、海马汽车、小鹏汽车,要求我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依托郑州生产制造基地,发挥零配件充足、售后反馈及时、技术服务体系完备的优势,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郑州市新能源出租车替换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我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车辆时,最大程度让利于民,以优惠的价格为广大出租车主提供优质的产品;二是以上涉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作出售后延保承诺,车辆售出后与用户签订协议书,实行电池包(非电芯)、电机、电控超长延保政策,承诺三电6年60万公里质保;三是针对新能源汽车电池,郑州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保证在质保期内,动力电池容量保持率必须不低于80%;四是支持郑州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自建或联合进行充电桩或换电设施建设,以便利、高效、低价的充换电服务支持我市出租车运营;五是郑州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加强售后服务和救援能力建设,至少具有一家以上4S售后服务店或维修网点,要求郑州四环建成区内24小时紧急救援,救援响应不得超过15分钟,120分钟内到达现场。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征收一股股长白东君介绍了新能源出租汽车车船使用税相关政策: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经国务院同意,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一是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0-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二是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吕志刚介绍了客运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在答记者问环节,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乔玮就作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采取哪些主要措施推进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新替代工作给予了详细解答。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副会长赵笑敏就如何配合政府开展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新替代工作给予解答。路达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张平就作为一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如何理解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新替代工作谈了个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