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巡游出租汽车车主朋友的一封信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7-10 09:56  

郑州市市区内广大巡游出租汽车车主朋友:

您好!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适应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要求,抢抓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使用机遇。2019年8月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郑州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从2019年10月1日起,我市新增网约车和更新巡游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

今年,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公众出行需求不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营运收入受到一定影响,考虑诸多因素,报经市政府批准,对巡游出租汽车逐年退坡政府补助奖励政策等工作时间节点整体向后顺延一年。目前执行的具体政策如下:2020年12月31日(含)前提前更新的每台车奖补3万元,2021年6月30日(含)前提前更新的每台车奖补1.5万元,2021年12月31日(含)前提前更新的每台车奖补1万元,2022年1月1日(含)之后停止奖补。

同时,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出公告,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其中包括纯电动汽车。

广大车主朋友们,新能源汽车的最大优势是既环保又节能,尤其是在打好“蓝天保卫战”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当下,产生的积极影响非常深远。再加上近几年来,从国务院到地方政府,各级政府在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上可谓不遗余力,绿色号牌、税收优惠、购车补贴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都为更换新能源汽车提供保障。而作为城市流动的文明窗口,如果出租车行业能够以身作则,率先改变旧有的能源动力,倡导环保绿色出行的新方式,对今后有代步需求的市民选择购买新能源汽车将起到很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加快新能源车在出租汽车领域的推广使用,是贯彻落实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内容,对于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具有重大意义。请广大车主朋友们认真研究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把握机会,为保卫郑州的碧水蓝天作出应有的贡献。

叶花相依美常在,齐心共筑幸福路。同时,我们也将全力为你们的合法经营保驾护航,我们永远是你们的坚强后盾!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