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灾情期间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7-24 13:43  

郑州市各机动车维修企业:

近日郑州市持续遭遇大暴雨、特大暴雨,城市发生严重内涝,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大量车辆因浸水受到损坏,急需进行维修为快速及时提供车辆救援、维修服务,保证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动车维修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肩负社会责任,充分认识到灾情受损车辆维修工作是当前重大民生问题积极参与社会车辆应急救援维修。

机动车维修企业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规范维修作业,保证维修质量,严禁以次充好、哄抬物价、欺瞒顾客,自觉维护行业秩序,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设立外地来郑救援车辆维修绿色通道,实行“受理优先 服务优质 价格优惠”,提倡有条件的企业为救援车辆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切实做好外地来郑救援车辆维修保障。

四、机动车维修企业要保持服务救援电话畅通,开通灾情受损车辆维修便民通道,简化流程,快速受理,保障灾情受损车辆及时得到维修,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主动入社区提供应急救援、技术咨询专业服务。

五、各级管理部门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以次充好、哄抬物价、欺瞒顾客等问题,核查属实后从重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相关投诉,并及时交办。

灾情期间郑州市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电话 68719900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4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