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1-04-22 15:21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河南亚祥货运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河南亚祥货运有限公司: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涉嫌违反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豫郑交超违通字 (2021) 第 300013 号〕。限你单位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违法行为通知书》(领取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西路28号郑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院内科技治超监控大厅,联系人:沈源林,电话:0371-68995508),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对处罚意见有异议,可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和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本机关将依法作出交通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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