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的通知
来源:安全信息处(应急办)  时间:2014-10-13 00:00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的通知》(豫交文[2014]318号)有关要求,现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话谈心活动主题和目的
  (一)活动主题:明责、尽责、知厉害。
  (二)活动目的:通过学习领会中央、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批示指示精神及深入开展对话谈心活动,督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生产安全事故对党和国家事业、职工群众生命安全造成的严重危害,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触碰安全生产“红线”带来的严重后果,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肩负的重大责任,更加自觉地履职尽责和全力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努力打造“平安交通”,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对话谈心对象和实施主体
  (一)对话谈心对象: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2、各级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3、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
  根据需要,参加对话谈心的人员可以扩大到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
(二)对话谈心实施主体:
  对话谈心活动采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对企业的方式组织,下谈一级,分级和分行业同时组织实施。
  1、委领导负责与分管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
  2、行业各管理部门负责与所辖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
  3、委领导负责与各联系的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
  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企业的对话谈心活动。
三、时间进度安排
  对话谈心活动时间为2014年6月至10月底。
  (一)6月10日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属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将实施方案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9月30日前,完成对相关人员的对话谈心,督促各部门、各单位采取措施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三)10月10日前,各单位报送对话谈心活动情况。
四、对话谈心方式
  对话谈心形式和具体时间安排,由实施人与谈心对象共同商定。对话谈心要安排人员作记录(见附件),并由对话谈心参加人员签字,不得以私下谈话代替对话谈心。
  对话谈心活动要有以下内容:
  1、共同学习中央、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等;
  2、就强化红线意识、依法履职尽责、防范遏制事故等话题进行沟通交流;
  3、研究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
  4、对话谈心对象对履职尽责做出相应承诺。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准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这次对话谈心活动要亲自研究部署,把辖区内对话谈心任务明确到人,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全覆盖。承担对话谈心组织任务的人员,要提前了解谈心对象有关情况,认真做好准备,确保对话谈心充分深入。
  (二)保证效果。承担对话谈心任务单位,要结合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与对话谈心对象共同研究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的针对性措施,列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内容,也作为今年联系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跟进,督促落实,保证对话谈心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对精心组织活动,且安全生产工作明显改进的单位、部门要通报表扬,对不认真开展活动、不落实整改承诺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委安委会将这次对话谈心活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评比的重要内容加以考核。

联系人:陈政  电话:0371-67885907


附件1:与交通运输局(委)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签字表
附件2:与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签字表
附件3:与企业经理(厂长)对话谈心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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