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交通运输局对7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通报
来源:大气办  时间:2016-08-01 00:00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消息:按照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登封市交通运输局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日常对各单位督导考核情况,现将7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通报如下:
    7月份我局接到中央环保督导组交办件4次,2次为重复问题,问题为:东华镇东河至库庄段县道扬尘、S323新建改建工程三标项目部搅拌站砂石无覆盖。接到督察件后,相关领导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上报结果,全部经过了郑州市环保督察组验收。
局大气办配合省环保督察组三名同志,下乡督查,下发38件督办通知,涉及公路局1份、地管所3份、执法所1份,其余为各乡镇区办责任,整改彻底迅速的单位为公路局,国道G207新新煤矿沉陷段坑槽,立即进行了整改。
    一、总体情况
    从督导情况来看,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都有较大提高,公路局、执法所、地管所,自领导到同志全身心投入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之中,特别是公路局对每一段路责任到领导,对重点路段专人专守。老323东华至阳城段,高建红副经理一直坚守在该段道路,组织监督检查、指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该段道路扬尘治理效果明显。但个别施工单位和相关路段仍存在应付检查现象,问题比较突出的是高速公路等施工单位工地管理有漏洞,对于项目上不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单位无相应制约措施,造成施工单位未按照标准要求进行,个别路段扬尘问题未迅速整改、推拖不动。
    二、工作中好的方面
    (一)领导重视,各单位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比较重视,主要领导亲临亲为,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如公路局局长、副局长、养护公司经理、副经理等,一直在路上,不讲条件、不讲价钱,不计得失,不分你我,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乡镇工作,使扬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积极开展环保督察工作,公路局、地管所每天按要求组织人员,对道路扬尘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认真履职人员进行追责,及时上报自查自纠上报表。
    (三)利用微信开展工作,公路局、执法所、地管所都建立了环保微信群,及时指导工作、推动工作、上报工作,公路局、执法所对人员使用微信拍照上报进行及时培训,做的比较好。
    (四)局机关积极投身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之中,路网办、高速办、工程科积极协调道路施工单位扬尘治理,特别是高速办,盯住问题不放松,积极协调高速公路施工单位,整改扬尘问题,商登高速项目部行动迅速、效果明显,受到省环保督察组的认可和称赞。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施工工地扬尘治理问题突出,个别交通施工工地不听招呼野蛮作业,围挡不设置、环保公示责任牌不设置、出入口无冲洗设备,黄土和建筑垃圾不覆盖、道路石子灰尘多不清扫等问题,如汝登高速多处黄土裸露,S323停车区、养护工区、告成以东道路石子灰尘多,多次督促工作仍然不到位。
    (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上报不及时,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已进入炽热化状态,全系统干部职工不分白天晚上,加班加点,顶酷暑、冒烈日,饥渴难耐,各单位宣传上报不及时,7月份上报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公路局5篇、执法所1篇、地管所2篇,没有把同志们战天斗地场面展现出来。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标准低,上报省环保督察组、中央环保督察组资料中,大部分单位领导重视,安排人员充足,上报工作圆满完成,但也有个别单位没有按要求完成;中央交办问题整改上报,要求上报领导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组织整改、第一时间上报整改结果,一方面用文件固定形式上报,另一方面将相关照片冲洗彩色上报,有擅自降低标准现象;郑交委大气办要求,凡是中央交办件,采取日整改报告制度,有漏报、要报现象。
    根据各单位大气污染治理开展情况,经研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努力、效果明显的公路局、高速办提出通报表扬。希望各单位学习他们领导重视、负责同志敢于担当、认真履责,把党员干部模范表率作用体现在工作中,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圆满胜利,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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