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刚组织召开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例会
来源:大气办  时间:2016-07-23 00:00  

    7月23日上午,受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吴耀田委托,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刚在委机关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委总经济师、委大气办主任李明主持。会上传达了近期市政府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分析了委系统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及省督察组交办问题的落实情况,并就下一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做出新的安排和部署。委属有关单位,委机关有关处(室),涉及问题的县(市、区)交通局等单位参加。
  会议传达了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会议精神;传达了7月21日市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专项工作会议相关工作要求和领导讲话精神。会议传达了吴耀田主任对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如下要求:各单位一是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头脑;二是要提高认识,把当前工作重点转移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上来;三是区分责任、责任到人、通力合作,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督导责任;四是听招呼,反应迅速,对推诿扯皮的情况将加重问责。
  为进一步打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刚要求:
  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对中央巡视组及省市督察组发现、交办的问题高度重视、反应迅速、积极行动,强调整改及信息反馈时效,狠抓工作落实;在工作中要做到“四个第一”,采取超常规方式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是即日起成立委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组。在原委督查办的基础上,抽调纪检、组织人事及委属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委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昼夜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大气污染治理涉及的相关工作及单位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组。
  三是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级各批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积极主动地做好问题甄别和权限界定、厘清责任,对责任范围的交办问题要切实抓好落实,确保问题按时按质整改到位;二是要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杜绝出现同样问题和漏洞。
  四是屡次被中央巡视组及省市督察组交办问题的有关单位,要切实对问题引起高度重视,积极整治,主动作为,杜绝问题反复出现。对在市交通运输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出现的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落后等情况的有关单位,将由委督查室、纪检监察室或建议相关单位予以监督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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