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政道路的维修、养护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标准
来源:大气办  时间:2016-07-07 00:00  
   一、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二、施工现场做到全部封闭管理及围挡设置,应符合《郑州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三、施工范围内拆除的旧侧石、到板、道路结构层等固体废料,要做到日常日清。不能做到日产日清的要整齐堆放。
   四、运输渣土的车辆驶离工地现场时,应清扫车体、车轮,保持车体整洁,车轮不带泥。
   五、运输过程中,应装载适量,不超载,车辆必须密闭改装,防止渣土沿途抛洒、遗漏。
   六、施工现场内,功能分区合理,材料堆放,机具设备存放,土方存放整齐有序。
   七、施工现场及各种粉尘材料、施工土方及临时堆放的渣土,均有遮盖,并遵守洒水降尘的要求,做到无扬尘现象。
   八、除抢险、抢修情况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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