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通重点工程线性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标准
来源:大气办  时间:2016-07-07 00:00  
      一、施工工地标准
   1、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举报电话等信息。
   2、临近城镇、村庄及易扬尘污染路段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封闭,围挡高度1.8~2.2m,做到施工机械、原材料不能外露,围挡外立面应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3、施工现场临时便道应进行硬化处理,每天进行洒水(夏季不少于4次;其他季节不少于2次)以避免道路扬尘,同时要随时修复因施工损坏的路面,确保无浮土。
   4、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并安排专人清洁、洒水降尘。
   二、拌合站标准
   1、拌合站地点应远离居民区、学校和农作物种植区,场区周边应设围墙和大门,场区应按功能分设生产区、办公生活区,工程完工后所占场地应恢复原貌。
   2、建立文明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应按区域实行挂牌制,明确管理负责人,场区内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清扫,每天至少清扫两次,洒水三次,宜上午8:00至9:00,下午2:00至3:00各洒水清扫一次,并根据生产和外界环境风力等级情况适当增加洒水清扫次数,确保无扬尘无杂物,做到场内清洁整齐,场容文明。
   3、场区内混凝土罐车、装载机、车泵等大型机械车辆需要或可能到达的区域,如拌合场、骨料堆场、设备停放等,以及场内通行道和地面应一律硬化,避免扬尘和雨后泥泞。
   4、场区外大门口延伸5米范围内需负责清扫洒水,每天至少两次,宜上午8:00至9:00,下午2:00至3:00各洒水清扫一次,并根据生产和外界环境风力等级情况适当增加洒水清扫次数,保证粉尘不上扬,降低对大气造成的粉尘污染。
   5、砂石料按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做到整齐有序;砂石料场应分区,三面砌墙顶层封闭封闭;料场前场地及时进行洒水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并根据生产和外界环境风力等级情况适当增加洒水清扫次数,保证粉尘不上扬,降低对大气造成的粉尘污染。
   6、砂石料仓(上料口)三面封闭,减少铲车上料时产生的粉尘污染。宜使用密闭罐装水泥。使用袋装水泥时,应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定时进行清扫,确保地面无积灰。
   7、运输车辆出场区时需检查轮胎,轮胎如带泥必须清洗后方可出场。
   三、运输车辆标准
   1、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驶出现场必须做好苫盖保护措施,防止洒漏。
   2、现场应设置冲洗车设施,运土车辆必须经过冲洗,不得带泥上路。
   3、运输道路(含施工便道)每天进行洒水2次;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洒水不少于4次。
   四、施工过程中标准
   1、清理场地的淤泥、土、垃圾等应分类堆放,统一处理。清表土应集中堆放并用密目防尘网加以覆盖或洒水以防扬尘,如能利用应集中存放,表面进行临时绿化。
   2、视气候情况,每天及时洒水(夏季不少于4次;其他季节不少于2次)。
   3、土方开挖时应保持扬尘高度不超过0.5m;施工时应保证施工道路上车辆驾驶人员200m内视野清晰;4级风以上停止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
   4、土石方、洗刨工程作业时应当分段作业,采取洒水压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
   5、旧路面、构筑物拆除时,按拆除施工所涉及的环境控制措施施工,预防或减少扬尘、遗洒、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6、回填土施工以及石灰土、二灰土拌合时,禁止抛散。
   7、为减少现场扬尘,施工宜使用商品混凝土。
   8、开挖排水及管沟时,施工现场临时堆放土方,应采用定期淋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扬尘。
   9、施工完成后,应清理施工现场,保证无工程渣土、废土、垃圾遗留。
   五、建筑垃圾工作标准
   1、施工建筑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及时清运出场。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密目防尘网遮盖等防尘措施。
   3、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六、成品段公路设施日常养护工地标准
   1、公路日常清扫保洁无扬尘。
   2、路面突发撒漏及时处置无扬尘。
   3、公路垃圾清运无扬尘。
   4、路面病害局部处治无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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