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运委大气办组织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例会
来源:大气办  时间:2016-07-07 00:00  

    7月6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总经济师、委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明在委机关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例会,委属有关单位,委机关有关处(室),各县(市、区)交通局等单位参加。
    会议传达了7月4日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会议内容;传达了省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及省1+6+7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市年度目标任务和数据;传达了市政府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内容和省厅五至六月份督导情况的反馈结果。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下步环保工作,委总经济师、大气办主任李明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做好具体问题甄别,界定管理权限,对责任范围的交办问题积极、主动地开展整改工作,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同时在整改到位前做好整改日进度信息报送工作。另外要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杜绝出现同样问题和漏洞。
  二是针对国省干线和四环沿线私开路口带来的污染问题,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沿线整改责任单位的督导力度,将整改标准及工作时限要求到位。对污染严重的“老大难”的问题路口,要将相关情况报至市政府督导组协助解决。
  三是参会人员要充分领会会议精神,高度重视传达汇报工作,会后立即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及党委(支部)汇报传达。同时各单位在会后要召集工作会议,对本次会议的要求和安排进行传达、布置和落实。
  四是对于排名靠后的单位,要切实引起重视,做好下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各单位在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环保工作中出现的工作不力、落后等情况,由委督查室、纪检监察室或建议相关单位予以监督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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